回首當年一清白色恐怖 今天人權法治可貴!

吳軾子(更生黨主席)

民國73年的「一清專案」,是那個還在戒嚴年代的白色恐怖時期,國民黨政府為了促使美國賣F-16給我們,配合美國要求實施完全違憲違法,迫害人權的一清專案。將陳啟禮、吳敦、汪希苓、陳虎門,及百餘位所謂的黑道大哥,全部抓起來,未經法院公開審理,逕以警備總部的軍事裁定,大多定為叛亂犯及流氓等罪,通通送去台東岩灣和綠島管訓。

更離譜的是,管訓還不定期限。也就是說,那些一清專案的受害人,自己都不知道要關到何年何月,才能出監回家?在管訓期間,不但受盡殘酷的非人道凌虐,還對他們進行精神折磨,讓他們生不如死。有多人自殺了,也有人被凌虐致死的,就被扔到海裡去,聲稱逃獄墜海而死。總之,就是無法無天,比希特勒的集中營更加恐怖!

之後,爆發了台東岩灣暴動事件,死了不少人。在那個還在戒嚴的年代裡,犯人人命如螻蟻,死了也是白死,沒有人會去關心。

直到民國77年1月13日蔣經國先生過逝,全國各監所歡聲雷動,大家知道要減刑了,囚情這才逐漸緩和下來。終於在民國78年元旦,實施了全國全面大減刑,迄今已經34年了,還沒有再實施過第二次的全國全面大減刑。台灣是全世界最久還沒有減刑的國家,這對號稱人權立國的台灣中華民國而言,無疑是最大的諷刺。

前些天,由前立委蔡啟芳、竹聯幫大老李宗奎、楊文猛、葉燦宗、涂文蔚等接受媒體邀訪,來更生黨黨部辦公室裡,逐一接受各別採訪,談他們當年如何被司法破害的抓去綠島,及在管訓期間所受到的非人道暴行凌虐。每個人都是心有餘悸,義憤填膺,含著淚水泣訴那段怨嘆歲月,且感慨地說:人權法治太重要了。當你或你的家人,遭受到司法暴力迫害時,你才能夠體會出民主、自由、人權、法治的珍貴!

我不是在為那些(一清同學們)做實質辯護,我主要是要為台灣的人權法治振臂高呼。刑事訴訟法原則:程序正義高於實質正義!無論他犯了什麼滔天大罪,他都有權利要求,依照憲法第8條,及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進行正常公開合法的審判,即使最後被定罪,也心服口服。而不是像一清專案的土匪強暴般,濫用家法私刑,栽贓陷害人。

往事已矣,來者可追。只有經歷過被司法迫害的人,才知道司法正義和人權法治的重要,才會更加珍惜我們今天得來不易的普世價值「民主、自由、人權、法治」。

讓我們共同為還在受苦的受刑人,及已獲自由的更生人之生存權、人格權,努力奮鬥!(照片作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