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地震受災害 嘉縣府提醒可以申請地方稅減免

(觀傳媒嘉義新聞)【記者陳 惲朋/嘉義報導】今(3)日清明連續假日的前一天,一早7點58分開始,台灣東部海域等地就接連發生多起令人驚恐的地震,其中最高主震還達到芮氏規模7.2,已造成東部、北部等地區道路交通與民眾財產的嚴重損失,嘉義縣政府財政稅務局提醒民眾,如有因地震受災害,納稅義務人如符合以下減免規定者,請於規定期限內向財稅局申報稅捐減免。
(觀傳媒嘉義新聞)【記者陳 惲朋/嘉義報導】今(3)日清明連續假日的前一天,一早7點58分開始,台灣東部海域等地就接連發生多起令人驚恐的地震,其中最高主震還達到芮氏規模7.2,已造成東部、北部等地區道路交通與民眾財產的嚴重損失,嘉義縣政府財政稅務局提醒民眾,如有因地震受災害,納稅義務人如符合以下減免規定者,請於規定期限內向財稅局申報稅捐減免。

財稅局表示,房屋如在災害中受創,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3成以上不及5成者,房屋稅減半徵收;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5成以上,必須修復才能使用者,免徵房屋稅,符合房屋稅減半或免徵受災戶請於災害發生日起30天內,向該局申請減免房屋稅。

財稅局說,因山崩、地陷、流失、沙壓等環境限制及技術上無法使用的土地,地價稅全免。受災土地之所有權人或典權人,得於災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該局提出申請地價稅減免。

對於汽車、機車(151cc以上)使用牌照稅,財稅局則表示,因地震受損無法再使用或暫停使用,自災害發生日起1個月內,向監理單位辦理報廢或報停手續者,退還自報停日或報廢日起溢繳稅款。另車輛受損需修復始可使用,未能即時向監理機關申辦報停手續者,自災害發生日起1個月內,檢附災害證明文件(如村里辦公處、消防、警察等),並提供修車廠加註修訖出廠日證明文件,向該局申請按實際修車日數減免。

財稅局提醒,可至官網 https://cyhtax.cyhg.gov.tw/ (首頁/為民服務/各稅災害減免)下載災害損失申請書表,或至線上申辦,如有任何疑義請就近至該局或民雄分局洽詢,或是於上班日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76969。此外有關所得稅、營業稅、貨物稅及菸酒稅係屬國稅,若有疑問可以向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嘉義縣分局洽詢,電話:05-3621010或0800-00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