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獨立記者黃雪琴判刑5年 因定期聚會遭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

中國獨立記者黃雪琴(左)與勞工運動人士王建兵(右)分別遭判刑5年及3年半。取自推特
中國獨立記者黃雪琴(左)與勞工運動人士王建兵(右)分別遭判刑5年及3年半。取自推特


中國獨立記者黃雪琴與勞工運動人士王建兵,2021年因經常召集聚會、使用境外通訊軟體被捕,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關押兩年多後,兩人今天(6/14)遭判罪名成立,分別判囚5年及3年半。黃雪琴曾是調查記者,關注性別與人權議題,是中國MeToo運動領導者之一。她被捕時,已準備赴英國留學。

根據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判決書,黃雪琴被判到5年及剝奪政治權利4年,沒收個人財產10萬元人民幣,刑期至 2026年9月18日止;王建兵被判刑3年6個月及剝奪政治權利3年,沒收個人財產5萬元人民幣,刑期於2025年5月18日。

此案被兩人的好友稱為「雪餅案」,據關注兩人的臉書專頁指出,黃雪琴在庭上已表明會上訴。

現年36歲的黃雪琴曾任中國《新快報》及《南都週刊》調查記者。2017年國際間掀起揭露女性遭權勢性侵及性騷的#MeToo風暴後,黃雪琴領導了中國的MeToo運動,曾撰寫《中國女記者性騷擾調查報告》,其中指出逾8成女記者曾受性騷擾。

2019年6月9日,黃雪琴參加開啟香港反送中運動的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遊行,翌日發表記錄遊行見聞的文章,之後她的父母被騷擾,同年10月她也被廣州公安以「尋釁滋事罪」拘留,三個月後才獲釋。

2021年9月19日下午,黃雪琴和長期從事公益活動的好友王建兵一起失聯,11月5日廣州公安才證實已以「煽顛罪」將他們逮捕,並實施「指定居所監視居住」。依中國法律,警察逮捕人民後可先將其關押在警⽅選擇的任何地點或建築物長達6個月,期間無法會見律師與家屬,經警察同意才能與外界聯繫。

中國獨立記者黃雪琴。紀錄片《全面監視》劇照
中國獨立記者黃雪琴。紀錄片《全面監視》劇照

據報導,兩人被捕的原因應與定期在王建兵家中舉行的朋友聚會有關,因為他們被捕後,警方多次傳喚及騷擾參與聚會的朋友們,要求他們指認聚會中涉及時政的內容。但這些朋友表示,聚會時大多分享生活日常、社群陪伴及憂鬱症支持、公益慈善、藝術交流等話題,極少涉及時政。

據指出,黃雪琴被捕時,原訂第二天就要前往英國薩塞克斯大學(University of Sussex)攻讀性別與發展學,王建兵原本要為她送行。

自由亞洲電台(RFA)引述二人的好友「小草」表示,他們被關一天都是對他們自由和尊嚴的踐踏。小草指出,明天就是他們被關的第1000天,「人生有多少個1000天?」而他們還要繼續坐牢。

本案於今天上午10時宣判,根據關注組的臉書專頁,宣判前公安用鐵欄將法院和附近街道圍起,路人不能靠近。法院內有大批警察駐守,鐵欄外站著大批穿白色衣服的便衣,以及穿着紅色背心的「社區志願者」。記者及外界人士都無法進入法院周遭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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