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工業需求 興建臨海再生水廠

因應工業需求 興建臨海再生水廠

高雄市政府與內政部、經濟部共同推動,計畫以四十億元興建「臨海污水再生水廠」,預計從民國111年起開始產出再生水,供給高雄「臨海工業區」的廠商使用。

(林憲源報導)

臨海污水廠與再生水廠共同建設採促參方式辦理,計畫內容包括取水管線、污水處理廠、再生水廠及輸配水管線,總工程經費40億元。完工後將提供產業用水需求,打造綠色循環經濟。

高雄市政府說明,估計到民國120年,高雄用水缺口達到每日23萬噸,但水資源開發越趨困難,污水回收再利用可以提供產業用水。高雄市政府已經進行中的鳳山溪再生水廠,預計到107年每天可供應再生水2.5萬噸,108年完成供應再生水每天4.5萬噸,而臨海污水再生水廠預計在107年中旬完成招商,111年即可與鳳山溪再生水廠一起供應每天7.8萬噸的再生水,供給臨海工業區的廠商使用。

高雄市長陳菊表示,高雄市近年積極推動污水下水道建設,已完成興建並營運之污水處理廠包括中區污水處理廠、鳳山溪污水處理廠、大樹污水處理廠、楠梓污水處理廠及旗美污水處理廠等5座,投入污水下水道經費約318億元,讓家庭污水經由處理後符合排放標準,就近排入河川或海洋,並進一步思考將都市污水回收處理,有效再生利用供應工業區廠商使用,以降低高雄缺水問題、減少工業區廠商缺水疑慮,並帶動產業翻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