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 | 法務部調查局舉辦「虛擬資產監理暨執法研討會」活動
【警政時報 朱珈瑩/台北報導】
法務部調查局為因應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Financial Action Task Force,簡稱:FATF)40項建議的修訂及我國今(112)年10月即將提交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sia/Pacific Group on Money Laundering,簡稱:APG)「第3輪防制洗錢與打擊資助恐怖分子相互評鑑」(簡稱:第3輪相互評鑑)第2次後續追蹤報告,特於112年3月13日上午9時30分至16時40分假該局舉辦「虛擬資產監理暨執法研討會」,邀請APG秘書長戈登•虎克博士(Dr. Gordon HOOK)擔任主講人,針對虛擬資產及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Virtual Assets and Virtual Asset Service Providers)與實質受益人(Beneficial Ownership)2個主題進行專題演講,並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法務部、法務部調查局經濟犯罪防制處及庫幣科技有限公司就虛擬資產相關議題進行報告,與會人員涵蓋我國防制洗錢業務相關機關、指定之非金融事業或人員(DNFBP)相關同業公會、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及第三方支付業者等代表約150人出席研討活動。
我國係APG的創始會員國,APG係FATF在亞太地區的區域性防制洗錢組織(FATF-Style Regional Bodies,簡稱:FSRBs),宗旨為推動區域內防制洗錢╱打擊資恐領域的跨境合作,促進相關國家或地區共同遵守並執行國際公認的防制洗錢╱打擊資恐標準,特別是FATF的「40項建議」,因此,APG透過定期相互評鑑的作法,邀請會員國有關法律、金融監理、執法機關、金融情報中心等領域專家,組成相互評鑑團赴受評鑑國家實施現地考察,以評鑑會員國金融監理、法律制度及執法機關的國際標準遵循及成效。我國於108年接受APG第3輪相互評鑑獲核一般追蹤(Regular Follow-up)評等佳績,每2年提交1份後續追蹤報告,今(112)年10月1日前須提交第2次後續追蹤報告。鑒於FATF於108年後修訂多項建議,修訂後的建議需重新評等,我國必須精進相關作為,以符合最新的國際要求標準。
本次研討會重點在於探討虛擬資產及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在防制洗錢與打擊資恐所暴露之風險、國際組織對此之要求標準、各國遵循現況及所面臨之挑戰、國內在監理及執法現況,以及未來可精進之面向等,期能透過公私協力,共同戮力遏止透過虛擬資產進行洗錢、資恐等犯罪行為。虎克博士此行還將拜會相關主管機關進行業務交流,協助我國制訂政策及修正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