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食安風暴 中興大學學者提出建議

針對國內近年來的食安風暴,國立中興大學今天(17日)由興大校長李德財,邀集校內5位長期在農產品及食品安全有深入研究的學者,提出提升飼料用油的品質監控、油品通路登記及資訊透明化、從通路的上中下游角度思考法規面的修改、興大成立農產品及食品檢測驗證中心等食安政策建議。
興大校長李德財今天(17日)邀集動物科學系余碧教授、植物病理學系曾德賜教授、生物科技學程蘇宜成助理教授、食品暨應用生物科周志輝教授、化學系李祟宇博士召開「食品安全:檢測、管理與法律」研討會。
校長李德財指出,台灣過去五年中,飼料用油的供給遠超過需求,故須針對每一用油從生產及進口以至需求的所有通路,廠商要將這些油品的使用資訊公開並登記,政府更應當要儘速將「開放資料政策」(Open Data Policy)與食安管控數據結合,以期重建國際與國內社會對公權力、對商業運作與台灣品牌的信任。
動物科學系余碧教授說,進口商進飼料油被黑心商人轉為食用油,才會發生問題,飼料用油進口如果流向不明,就應該要查清楚,建議飼料用油就應該列入飼料品項,進口時都要經過登記檢驗,政府再發給登記證,之後就可以隨時抽檢,飼料廠對於進口的油要自我監控,品質不好就拒絕使用,因此從源頭到末端,每個流向都很清楚,過程除了政府監控,飼料廠也應自我管控,增加檢驗項目。
生物科技學程蘇宜成助理教授指出,每次發生食安危機就修法一次,但食安危機仍繼續爆發,而且到最後爆發的是規模越大的廠商,顯見只是刑罰一再增加,並不能嚇阻下一次食安問題的發生,食安法規定都是被動的要求廠商要接受政府的監督,但政府人力有限,公務人員工作量大,廠商也抱持投機心態,因此光靠公務人員是不夠的,以英國為例,在1990年通過的食品安全法案,要求大型通路商要負責任,英國政府只負責管五大通路商就好,通路商要管理好所有的供應商,再談交易時要對對方實際查察,在英國通路商是有責任的,在臺灣被掃到的廠商都說自己是被害者,在英國通路商要做到謹慎查核的責任,否則一樣有刑責,理論上可有效防止食安危機發生,因此不能只靠政府,民間互相約制的力量很重要,建議修法時,通路商的上中下游都應負起應有的責任,比政府監督更有效。
校長李德財表示,為提昇中興大學在農產品及食品安全的貢獻,興大成立農產品及食品檢測驗證中心。未來中興大學將針對全國的農產品和食品安全提供更多的服務來為全民食安把關,只要由中興大學所驗證的農產品或食品,全國消費者皆可安心使用,透過這個中心讓消費者安心、農民可提高收入。未來興大國際農業暨政策研究中心,也將鎖定關注這些複雜系統性問題,對台灣社會所面臨的種種危機轉化成轉機,做出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