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高齡化 漸進退休成風潮

中國時報【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因應高齡化社會,歐美各國檢討傳統退休制度發現,就個別勞工來看,若勞動者在工作一段特定時間後突然終止工作退休,實際上不如採取平順、分階段的漸進式退休來得理想。瑞典、德國等歐洲國家以及日韓等亞洲國家,均已建立特定的漸進式退休方案。 瑞典等歐洲國家在過去20年間持續推行漸進式退休計畫,瑞典最初的做法是將新計畫與早年的傳統式退休方案兼容並行,後期的做法則著重提振老年勞動人口的勞動市場參與。 瑞典 讓老人樂於工作 瑞典在1990年因經濟衰退、失業率增加,加上原本制度設計缺失,以致年金預估恐將於2015年破產。1994年時瑞典國會通過年金改革方案,計有三大改革特點,其一是確定提撥制,其二是自動平衡機制,其三則是漸進式退休。 瑞典的年金改革將退休年齡從55歲延後到65歲,並引入漸進式退休。如果在67歲前繼續工作,漸進式退休者可一邊工作領薪水,也領部分年金,還可累計額外的年金權利,讓老人樂於工作。 這項改革措施因應了人口老化問題,世界銀行讚譽瑞典改革經驗是全世界最成功案例,甚至將之當成年金改革範本。 日本 對高齡工作友善 瑞典、德國及日本等國家,多以結合年金制度、延後退休年齡,以及獎助雇用高齡者等政策為之。其中,日本在高齡者雇用安定法中,進一步立法規範企業雇用中高齡者的義務、提供企業獎勵金及提供銀髮族創業協助等。 日本政府為鼓勵雇用45歲及以上的勞工,於1971年制定高齡者雇用安定法,又於2004年著手修正、2年後實施,將退休年齡逐步延長,至2013年起延至65歲。 就實施成效來說,有賴民間企業在勞動環境及相關條件上配合,包括較無年齡歧視的勞動環境、工作者及雇主支持彈性工作型態、對高齡友善的工作環境及職務再設計等。 德BMW 彈性工作型態 例如德國BMW公司,於2012年提出因應人口變遷人力因應方案,以推動漸進式退休制度。BMW作法諸如允許員工於退休前6年,開始將工作時數減半(通常員工前3年全時工作,領100%收入,後3年不工作,領88%收入),同時搭配彈性工作型態 (部分工時工作、擴大彈性上班時間)。此外也搭配提供職務再設計、改善工作環境以及福利措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