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白花油事件被月嫂告 藝人王傳一妻子今出庭作證

藝人王傳一因為日前在公開場合透露聘請的月嫂因為會在自己身上搽白花油、用100度熱水泡奶,而被月嫂控告妨害名譽,由於這些訊息都是王傳一的妻子林筱薇告訴他的,台北地檢署今(12/12)日以證人身分約談林女到案,釐清案情,訊後請回。

當林女在偵訊結束離開北檢時,記者問她今天是為了保母的案子來開庭的嗎?她點點頭說「謝謝、辛苦了」,記者又問她最近身心狀況還好嗎?她還是點頭說謝謝,記者再問她保母有對你們做什麼要求嗎?她則沒再多說,一下子搖頭一下子又點頭。

王傳一(中)與大女兒妞妞(左)妹妹(王小妹)合影。翻攝王傳一臉書
王傳一(中)與大女兒妞妞(左)妹妹(王小妹)合影。翻攝王傳一臉書

今年7月2日,王傳一的小女兒「王小妹」誕生,8月8日他出席羅慧夫顱顏基金會「魔法兔安撫巾」開賣記者會,透露月嫂才上工5天就被辭退,因為月嫂的行為出現一些示太適合的狀況,當時記者還追問「怎麼樣?她跟你示愛嗎?」他則連忙說「不是」。

王傳一表示,第1胎也是請月嫂在家裡1個月,小女兒的月嫂也是第1個月嫂的同事,也有月嫂的證照,可是當她來了以後,第1天也沒有什麼問題,但到了第5天他上台北工作的時候,晚上妻子突然跟他連絡說把月嫂開除了。

他說,因月嫂和老婆帶小孩的習慣有落差,例如對方會用100度熱水泡奶,或在自己的身上搽白花油,這是當媽媽都知道絕對不可能發生的事情。辭退月嫂後,他扛起夜間照顧之責,「我是沒睡覺,不是等她哭、是她一躁動我就起來」。自嘲就像「傳令兵」。

藝人王傳一因為被小孩月嫂告妨害名譽,11月22日以被告身分到北檢出庭。資料照。呂志明攝
藝人王傳一因為被小孩月嫂告妨害名譽,11月22日以被告身分到北檢出庭。資料照。呂志明攝

事後,月嫂認為王傳一所陳述的事已經損及名譽,因此提出妨害名譽告訴,台北地檢署在11月2日傳喚王傳一及月嫂出庭,但雙方並無達成和解共識,今天則再傳王傳一及月嫂,同時以證人身分傳喚王傳一的妻子林筱薇出庭作證,但王傳一今日並未出現,僅由律師代為出庭。

藝人王傳一妻子林筱薇,今日上午到北檢法警室報到。呂志明攝
藝人王傳一妻子林筱薇,今日上午到北檢法警室報到。呂志明攝

為何使用白花油會成為辭退月嫂的理由,依照「台灣兒科醫學會」於2015年2月5日發布的《薄荷醇與類似物質的兒童使用建議》其中對於2歲以下嬰幼兒,要禁止接觸各種薄荷醇類的成份,因為「薄荷醇與類似物質對神經系統有抑制作用,有些嬰幼兒過量使用引起呼吸停止等嚴重不良反應的報告。內服或塗抹於鼻孔、臉部、胸部時,進入中樞神經系統的藥量較多,比較容易引起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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