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第2大蛋商賣過期蛋 桃檢依違反《食安法》起訴

官網斗大的標題,寫下「重視飼育細節的優良雞蛋」,國內第2大的蛋商瑞牧食品是台灣卜蜂企業的關係企業,擁有極高信譽,卻爆出賣過期蛋。

桃檢偵辦發現,瑞牧公司的吳姓總經理為了解決囤積過多的過期次蛋問題,指示下屬將發黑、腐爛的次蛋交給仲毅、新英2家下游公司,做成過期液蛋後,再賣給不知情的烘焙業者。

桃園地檢襄閱主任檢察官黃榮德指出,「食品公司利用這個過期的蛋製造成蛋液,且有虛偽標示進口蛋來販售的案件。經檢察官偵查終結後,認為被告等人涉嫌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等罪,所以近日提起公訴。」

不只如此,仲毅公司吳姓負責人還將巴西、泰國進口蛋用成「混蛋」,假冒國產蛋,加工做成液蛋,虛偽標記產地為台灣,並將過期液蛋賣給知名糕點業者做成餐點,最後進到民眾肚裡。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食品管理暨檢驗科科長薛惠文表示,「這個案件的由來,首先是因為進口蛋 然後製成液蛋,然後它的產地只標示台灣,而且我們懷疑他已經有延長有效日期了,針對這樣的情形,我們就移送給檢調偵辦。」

桃檢指出,瑞牧濫用民眾及廠商信任,將過期次蛋製成液蛋販售,瑞牧、仲毅、新英3家公司不法所得高達4291萬8026元,因此,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等,起訴吳男等10人,並建請從重量刑,沒收上千萬元不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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