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不設防 學者批亂開空白支票

為加速讓綠能發電達標,蔡政府不惜鬆綁土地管制政策,以釋出更多土地去種電。內政部16日預告《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放寬農牧、林業、養殖及國土保安等使用地的規定,加入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施」,且不受660平方公尺限制,引發學者與環團憂慮。學者認為,此猶如一張空白支票,恐造成國土環境大亂。

政府雜亂無章、互為矛盾的光電政策,已對國土造成巨大破壞,令愈來愈多的學者專家看不下去。這項修法已進入20天預告期天,至7月6日截止,成大都市計劃學系副教授黃偉茹呼籲各界採取行動,致電、寫信給內政部,盼官員對公眾的疑點,給予明確說明。黃偉茹等人組成「能源公正轉型監督小組」,並發起連署,訴請政府檢討光電政策造成的國土亂象,已有近百人響應。

過去在生態保育目的下,《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6條附表1規定,於農牧、林業等使用地,設置「公用事業設施」點狀面積不得超過660平方公尺(約200坪)。 內政部這次預告修訂,未來於農牧、林業、養殖及國土保安等使用地,可劃設「綠能發展區」設置太陽能光電,不受現行「點狀使用面積不得超過660平方公尺限制」,等於土地只要種電就不設防。

該連署聲明指出,《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放寬土地使用管制,等於讓農地無限制釋出供光電使用,將衝擊農漁民生計與產業,影響糧食自給。根據國發會估算,要達成2050年太陽光電裝置容量40至80GW(GW指100萬瓩)目標,預期要釋出2至6萬公頃的土地,足足等於兩個台北市的面積,對土地資源稀缺的台灣來說,勢必造成重大衝擊。

黃偉茹表示,內政部未說明劃設「綠能發展區」原則,也沒說明有多少量,就像開空白支票。

她表示,實際拜訪光電案場周邊仍從事生產的農漁民,他們都反映熱島現象、噪音影響或發現周邊的生態環境改變,放寬後光電面積更大,此現象恐更嚴重。

政大地政系副教授戴秀雄指出,大部分的人不是反對綠能,問題在裝設方式,電板架設應回歸建築法規,歐洲國家為維持農業用地,會要求高架4至5米,限制長度不能超過9米,一排跟一排間要保留2米,但去看看台灣鄉間,幾乎是密密麻麻、一片接著一片,毫無管制。結果農委會神隱、經濟部能源局只管著開發,應該做跨部會橫向溝通。

黃偉茹等人以線上論壇方式,就這項修法向經濟部、內政部提出問題,但只得到經濟部、內政部營建署制式回覆,黃偉茹等人對比這些回覆內容表示,經濟部和營建署各說各的,跨部門未建立共識,如何說明、推動政策?

例如,經濟部表示,正在研擬能源用地白皮書,下半年會透過社會溝通平台,廣納意見。黃偉茹質問,是應該先有能源用地白皮書,或是社會溝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