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署指廢礦區建物合法有前例 新北:無法比照 中央應主動扛責

國土署指台北縣政府時期針對瑞芳九份、金瓜石地區廢止礦區建築合法化有前例,新北市府可循例辦理。新北市府今天表示,升格後無法適用建築法相關規定,無「法」比照辦理,且強調若中央認為萬里地區應該比照瑞芳訂定專法,建議內政部應一肩扛起,主動出面協助。

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賴清德位於新北市萬里區的老家(圖),近期因違建爭議紛擾不斷,國土署25日針對廢礦區建物合法化問題亦喊話新北市政府可循台北縣政府時期前例辦理,新北市府隨後表示,升格後無法適用相關規定,無「法」比照辦理。(中央社資料照)
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賴清德位於新北市萬里區的老家(圖),近期因違建爭議紛擾不斷,國土署25日針對廢礦區建物合法化問題亦喊話新北市政府可循台北縣政府時期前例辦理,新北市府隨後表示,升格後無法適用相關規定,無「法」比照辦理。(中央社資料照)

新北市政府以空照圖指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賴清德萬里老家是民國92年後新建物,國土署今天表示,新北市府草率貼上違建標籤,廢礦區建物合法轉型台北縣府已有前例,新北市府可比照其精神辦理。

國土署指出,過去針對瑞芳九份、金瓜石地區廢止礦區建築問題,時任縣長的蘇貞昌推動合法房屋專案,訂定《台北縣瑞芳風景特定區建築景觀管理辦法》及《台北縣簡化實施都市計畫以外地區及偏遠地區建築管理辦法》等2項自治規則,並提報中央通過實施,讓金瓜石、九份一帶房屋依程序申請為合法建物。

新北市政府工務局表示,依《建築法》99條之1「實施都市計畫以外地區或偏遠地區建築物之管理得予簡化,不適用本法全部或一部之規定;其建築管理辦法,得由縣政府擬訂,報請內政部核定之」。

工務局表示,依《建築法》,台北縣政府當時得以專簽擬定《台北縣瑞芳風景特定區建築景觀管理辦法》及《台北縣簡化實施都市計畫以外地區及偏遠地區建築管理辦法》報請內政部核定辦理。

工務局指出,《建築法》的規定重點在於「得由縣政府擬訂,報請內政部核定」,而台北縣已於100年升格為直轄市,且副總統賴清德的老家所在地亦不是風景特定區範圍,新北市政府自無「法」比照辦理。

工務局強調,內政部若認為萬里地區應該比照瑞芳訂定專法,建議內政部應一肩扛起,主動出面協助,而非故意迴避法令規定來推給新北市政府。

工務局指出,台北縣時期以專案手段訂立上述2項自治規則,將當年近3000戶住宅與民宿,透過申請與審查取得合法建築物身分,並納入建築法規的消防與公共安全管理。因應台北縣升格為新北市,依照《地方制度法》、《縣市改制直轄市自治法規整理原則》,台北縣時期這2項自治規則已於民國101年12月6日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