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計畫南投縣府提7建議 若未獲處置籲延後實施

南投縣團隊參加「研商國土計畫法實施問題會議」,向中央提出7項建議,強調未獲致明確處理方式前,籲中央延後實施《國土計畫法》。(楊靜茹攝)。
南投縣團隊參加「研商國土計畫法實施問題會議」,向中央提出7項建議,強調未獲致明確處理方式前,籲中央延後實施《國土計畫法》。(楊靜茹攝)。

國土計畫法》原訂2025年上路,迄今僅3縣市提報「國土功能分區圖」,行政院1日邀各縣市召開「研商國土計畫法實施問題會議」,南投縣祕書長洪瑞智率隊參加,會中代表縣長許淑華及縣議會的立場提出7項建議,強調未獲致明確處理方式前,請中央延後實施《國土計畫法》。

縣府團隊在「研商國土計畫法實施問題會議」建議中央7項事項如下:

一、放寬國土保育地區之畫設及土地使用規定。

二、請各環境敏感地區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重新檢討所管圖資,以確實反映現狀問題。

三、民眾既有合法權利應完全受到保障,如權益受到損害,應盡速研議相關補償機制。

四、盡速訂定區域計畫與國土計畫轉軌機制,讓申請中的開發許可或興辦事業計畫能在《國土計畫法》上路後繼續辦理。

五、位於公有森林區裡畫為國保1之原住民保留地,建議優先畫設為農4(原)。

六、原住民微型聚落建議開放畫設條件,不應以3棟為原則。

七、中央應明定《國土計畫法》相關配套,盡速發布國土計畫土地使用管制規則及相關法規,以解民眾對土地使用的疑惑。

洪瑞智指出,會中他代表縣長許淑華重申縣府及縣議會立場,籲請中央正視各縣市所提的各項建議,在民眾對國土計畫的疑慮及縣府所提建議事項未獲明確處理方式前,請中央延後實施《國土計畫法》;縣府及各縣市政府所提建議均獲行政院正面回應,並交付各部會研議續處,《國土計畫法》實施期程是否延長,由內政部研提相關意見送立法院交付政黨協商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