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法》上路後農地無法變更?官員說了:還是可以
國土計畫法明年4月30日上路,地方反彈聲浪不斷,朝野立委均有提案延遲上路,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24)日舉行修法公聽會。國民黨立委許宇甄表示,國土計畫法上路後,農地劃設無法變更,受規劃的縣市也沒有收到補償,以雲林縣為例,爭取高科技廠進駐,需要時間調整,盼國土計畫法能展延,可以有更長時間討論,可以農科併進。
農業部政務次長胡忠一指出,農地劃入國土保育還是可以農作使用,一直跟內政部討論,修改《農業發展條例》,讓這些人在稅制方面能夠繼續給予免稅,還是跟各縣市政府溝通將該地劃入農業發展地區。
另外,針對外界《國土計畫法》實施後,是不是就不能蓋農舍,而且罰則還會加嚴?胡忠一解釋,區域計畫法現在一般小面積違規是6萬至30萬,違規不是惡意違規,但是《國土計畫法》上路,大規模違規才會被罰30萬至150萬,而有污染又致使他人生命受到威脅,才會有刑事責任,否則如果是一個2公頃以下違規,還是依照區域計畫法的裁罰標準,相信沒有人會去故意違規,不是像外面所說就會罰500萬。
至於劃入農業就永遠是農奴?胡忠一說,《國土計畫法》上路後變更土地也可調整,只要送給內政部審議會,而非劃設後就翻不了身,會按照社會經濟和土地使用狀況5年檢討一次,根本不必擔心。
許宇甄提到,雲林縣承擔最多的農一,很多地區都是避免劃設農一,但雲林縣目前就畫設6萬0839公頃占全國21.8%,而農二是2萬6641公頃,農地面積畫設過大影響雲林發展,要求中央應該要有一致的劃設標準,農一和農二差異很多人都搞不清楚,很多子法也還沒公佈,99%農會也反對《國土計畫法》上路。
成大教授都市計畫學系教授張學聖認為,提出《國土計畫法》延後上路的心情可以理解,但延後不會是一個好答案,很多民間組織都在聯署,倡議的是國土農地不斷流失,立法至今超過30年,國土永續不該再等,南部縣市提到農業權問題,他是國土計畫追求的公共利益,以及尊重私人財產的衝突,農業權必須有農政資源的挹注。
張學聖指出,聽到農業部有相關堆疊給付的政策,但到目前都還沒有詳細的政策,農民有很多疑慮,特別是功能分區劃設,很多人擔心劃設農一變成是懲罰;他也強調,農業部稱堆疊給付是跟國土計畫脫鉤,其實應該要一體的,差別補助是必然要做的,南部縣市討論可以聽到農民不是要1、2萬的施捨,農業是國家永續的一環,世界上許多國家推動CAP制度,有農地基本給付,這是公平正義的一環,應該要還給農民。
另外,張學聖建議,國土計畫要增強土地變更的衡平機制,透過保護農地轉移給其他開發用地,就能達到以工助農的效果,後續國土計畫的滾動修正,應該要把土地衡平機制納入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