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計畫法 張麗善:劃分將比照屏東中央應統一標準

(中央社記者姜宜菁雲林縣12日電)國土計畫法114年上路,雲林縣長張麗善今天表示,雲林縣先前把1540多公頃農地劃為農2遭糾舉,但屏東縣農1卻從4萬公頃變成4000公頃,縣府將比照屏東縣標準重劃,並籲中央統一標準。

國土計畫法民國114年上路,民進黨立委劉建國與雲林縣黨籍民意代表、鄉鎮長等人昨天拜訪行政院長卓榮泰,詢問關於雲林縣特定農業區改為「農1」後增加將近5000公頃,面積是同為農業縣的屏東縣的12倍、南投縣的16倍。

農業部長陳駿季對此說,國土計畫功能分區劃設是由縣市政府主導,農業部有發現雲林縣及幾個縣市政府,對於農1到農5的認知有些誤解或差異,造成劃設時有一些問題,雙方正積極協商。

張麗善指出,農業發展區規劃雖為地方縣市政府主導,但不是縣府劃設的中央照單全收,縣府曾把1540多公頃農地劃為農2,但在國土計畫審議委員會第21次會議上遭糾舉,最近透過各種管道打探其他縣市情況,發現雲林縣農1、農2被要求劃最多。

張麗善舉同樣為農業縣的屏東縣為例,屏東只有國有地劃為農1,總面積從4萬公頃變4000公頃,而私有地全劃為農2。

她直言,倘若按照屏東縣標準,雲林縣的台糖地、國有地、農業專區只須2000多公頃劃為農1。

張麗善認為,國土計畫法劃分標準應全國一致,雲林縣正在進行國土計畫第三階段功能分區圖劃設,雲林縣也要比照屏東縣標準。

張麗善指示雲林縣城鄉發展處、農業處將與全縣6個地政事務所、20鄉鎮市公所、農會進行討論,將以屏東縣為範本,採最單純、最快速方式劃設。(編輯:陳仁華)113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