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外專業遴選 國內政治味濃

中國時報【林志成、施施╱綜合報導】 最近多所大學遴選新校長引風波。教育部次長林騰蛟昨說,依《大學法》規定,遴選委員會一定要有學生代表,至於遴選過程要不要全程公開,尊重各校決定。 全球各地常見的大學校長遴選方式主要包括選舉任命制、董事會遴選制、政府委任制等。其中「選舉與任命制」,是指學校的教師、學生、行政人員直接選舉,或透過董事會間接選舉出校長人選,再由政府主管機構任命,歐洲與日本大學多採這種形式。 「董事會遴選制」最典型為美國「常春藤聯盟」名校。比如哈佛大學設「哈佛學院校長與教職員」委員會,主席由校長兼任,先確定人選搜尋與遴選機制、成立搜尋委員會、確定人選標準、選出最終人選。英國大學則多採用理事會與學術會模式。 林騰蛟說,最近陽明大學校長遴選,就是號稱模仿國外制度,僅公開徵求候選人,之後遴選委員會的運作完全保密,選出新校長後對外公布;台大的校長遴選完全不一樣,所有候選人資料都公開,還要參加治校理念說明會,學生會還邀他們直接面對學生,最後還要經校務會議及遴選委員會投票,整個過程幾乎全公開。 清大校長賀陳弘表示,國內許多大學校長遴選辦得跟縣市長選舉一樣,所有過程公開,造成優秀人才卻步,國外有份量的人士也不敢參與。 林騰蛟指出,大學校長遴選已進行多年,會出現亂象,是各校自行設計的制度不好,不是法令有什麼問題,因此教育部目前沒有修法調整校長遴選制度的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