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定古蹟台南祀典武廟遭塗鴉 嫌被依《文資法》判刑6月

紅色牆壁被畫上不雅圖案,並寫下內容不明的文字。1月20日下午1時許,頭戴毛帽的女子來到有超過350年歷史的台南國定古蹟、祀典武廟的後門,在牆上亂塗鴉,廟方發現後立刻報警處理。

台南市警察局第二分局偵查隊長周志遠表示,「經循線,即在現場發現該名李姓女子,並將該名李姓女子帶回本所調查,女子坦承不諱。全案依違反《文化資產保存法》與《社會秩序維護法》等,報請台南地檢署偵辦。」

事隔半年回到現場,16日上午武廟牆上已沒有黑色塗鴉,但走近一看仍可看到清理過的痕跡。

祀典武廟秘書許家銘說:「後續求償我們是請文化部跟文化局協調,看如何來因應。」

女子犯毀損古蹟之附屬設施罪,日前被台南地院判處6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但台南其實在1月還發生另一起大南門碑林被潑甘油案件。

台南市文化局文資處長林喬彬建議,「加強巡視,透過一些監視設備的輔助,那也可以幫助我們夜間的時候,萬一不幸發生了這一些非法破壞古蹟文物的行為的時候,可以供後續的一個追蹤。」

文資處長提醒古蹟管理者,可加強巡視管理,也表示任意毀損古蹟將觸犯《文資法》,依法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提醒民眾不要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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