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為主企業為輔 打造友善育兒環境

作者:王育敏(立法委員)

(圖片來源:iStockpho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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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及少年是國家最寶貴的資產,根據行政院主計總處105年所做的「婦女婚育與就業發展」調查,台灣女性因結婚離職者,近5成7是為準備生育,因生育離職者,超過6成8是為照顧小孩。家庭型態逐漸轉變,家庭支持功能也隨之弱化。對許多家長而言,面對沉重的育兒壓力,如何取得優質、近便的托育服務,是多數家長共同的需求。

原「性別工作平等法」的規定,僱用250人以上之雇主,應設置托兒設施或提供適當之托兒服務,說明雇主是有設立托兒設施或提供適當托兒措施之義務。但根據勞動部統計,至104年1月為止,僱用員工達250人以上的事業單位,勞工人數僅占全國有固定雇主之勞工總人數的34%,換言之,尚有逾6成的受僱者無法享受企業托兒福利,因此,為使企業托兒能更普及,我在105年5月提出「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二十三條修正案,雇主為員工提供哺(集)乳室、托兒設施或適當托兒措施下降至員工100人以上,該案也順利三讀通過,讓企業托兒的環境更友善。

行政院主計總處婦女婚育與就業調查也發現,曾經離職的已婚女性中,有7成是因為「照顧子女」而離職;顯見提供彈性工時等鼓勵生育的工作環境,是提升育齡婦女生育意願的主要因素之一。為了擴大照顧育兒勞工,我上一屆在立院審查「勞動基準法」時,特別提出彈性工時的修正案,允許勞工在不變更每天8小時的正常工作時數下,在1小時的範圍內,彈性調整上、下班的時間。這不僅有助於打造友善職場,進而可提高勞工生育的意願,亦可幫忙勞工照顧家庭成員的需求。

然而,托育不能只要求企業,政府扮演的角色更是關鍵。目前我國公共幼托(含非營利)的比率為36%左右,遠不及於OECD國家平均的62%。少子化已經是國安問題,鄰近國家日本安倍首相提出了育人革命,大手筆的投入兩兆日圓要解決少子化問題;反觀,我國的前瞻計畫少子化預算,只有7.9億,而且是國民黨極力堅持下才好不容易爭取到;但是執政黨政府竟然把高達86%比例的經費,用來修繕社會福利館、增建家庭福利中心、送購物袋及印製育兒手冊。針對這部分,在施政總質詢時我當面詢問賴清德院長,賴院長也認為,前瞻計畫中的育兒百寶箱不是妥善的政策,並當場承諾會通盤檢討我國政府的少子化計畫,並在半年內提出解決少子化的具體政策,這部分我將繼續監督政府有無確實落實。

友善育兒不僅涉及托育的問題,也應考量育兒家庭的經濟負擔,在一例一休通過之後,物價飛漲,育兒成本不斷提高。我認為降低育兒家庭的負擔,也是友善育兒措施的一環,因此我在立法院提出「所得稅法」第十七條的修正草案,增加「扶養六歲以下幼童之納稅義務人」,應與扶養七十歲以上老年人相同有百分之五十的免稅額,未來我會在立院積極推動所得稅法第十七條的修正,減輕育兒家庭的經濟負擔。

最後,我認為政府應積極檢討0~2歲的育兒津貼補助。現行0~2歲育兒補助津貼項目很多,父母未就業育兒津貼2500元;保母托育費用3000元;爺奶/親屬津貼2000元。現行政府的育兒補助政策混亂不一,根據社家署統計,105年度領父母未就業育兒津貼占63.82%;領保母托育費用補助占21.85%;有14.33%的父母領無育兒津貼。政府若要解決少子化問題,應減輕育兒家庭的負擔,因此我認為政府應針對現行混亂的補助政策通盤檢討,研議全面發放0~2歲育兒補助津貼。

孩子是國家未來下一代的棟樑,我認為應以國家為主,企業為輔,減輕育兒家庭負擔,一同共創友善育兒的環境。過去我也提出了「延長有薪陪產假由3日增加至5日」、「親子盥洗室」、「親子停車位」等法案目前均已實行,未來只要是有利兒少托育,我將在立法院繼續努力,為年輕爸媽打造友善育兒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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