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級警報新增發布條件 地震規模達6.5震度3級便發送
現行地震國家級警報的發送條件為「預估規模達5.0且預估震度達4級」,為了提升警報發布的覆蓋範圍,提高預警的準確性,避免漏報,中央氣象署地震測報中心主任吳健富今天(30日)宣布,自今年9月1日起,新增發布條件,「預估規模達6.5且預估震度達3級」時也會發送告警訊息。
吳健富指出,為提升民眾在地震時相關應變處置,國家級警報機制於2016年上線,發送條件為偵測到規模5.0以上地震時,便會針對預估震度達4級以上地區發送,但今年0403花蓮地震,氣象署發現針對規模較大地震,國家級警報仍有需調整之處,在某些地區透過現有條件恐會低估震度,導致漏報情況,因此6、7月分別邀集地震專家學者與相關防救災單位討論後,決定新增發布條件,當偵測到地震達規模6.5以上,便會針對震度達3級的區域發送警報,讓民眾能及早應變。
吳健富進一步指出,規模6.5以上地震會產生一定的破裂面積,破裂時間較長,也就是搖晃時間較久,加上會產生強大的低頻能量,後續會再慢慢釋放能量,尤其高樓層感受到的搖晃程度將相對明顯。他舉0403地震為例,該起地震能量釋放最大時是在發生後16、17秒,若調降發送警報的震度條件,可讓民眾提早2、3秒預警。
吳健富並指出,根據0403地震經驗,一開始為比較小的初始震動,規模預測遭低估,後續震動衰減公式也相對被低估,造成當時部分北部地區震度被低估、未發送警報的情況。他以當時台北某處大樓為例,0403地震發生時,地表1樓測到的震度為3級,震度超過3級只有瞬間的時間,但後續低頻能量釋放影響,9樓的震波已放大3倍,震度達4級,且持續20秒之久;以現行國家級警報震度達4級才發送的條件,當時地表震度3級,因此不會發送,位於高樓的民眾感受明顯搖晃,卻未收到警報以及時躲避,因此必須加以調整。
至於是否導致頻發國家級警報產生擾民情況?吳健富說,2022年至今共有8個規模6.5以上地震,以新發布條件試算,警報發布次數平均每縣市約增加1.4次,單一縣市最多約增加4次,可同時兼顧地震防災實際需要及不擾民的原則;增加發送次數較多縣市主要以北部縣市為主,可能是因為場址效應,導致現有震度衰減公式低估地震震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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