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語言法草案通過 高中以下將列必選修

行政院今天(4日)通過《國家語言發展法》草案,未來國家語言將列為國小到高中的必選修,教育部表示,一旦修法通過,國小到高中的階段,將會有1節國家語言課,幼兒園目前則以沉浸式教學為主,現階段已經鼓勵園所試辦,將本土語言融合在課程中。

《國家語言發展法》草案通過,未來必須保障幼兒在幼兒園階段有學習國家語言的機會,且將國家語言列為教育部部定課程,在基本教育階段都要學習,教育部國教署國中小組武曉霞組長表示,修法通過後,國小到高中階段將會有1節國家語言課,學校可以依學生需求開設課程;至於幼兒園階段是只要提供幼童有學習國家語言的機會,因此國教署鼓勵園所以沉浸式的教學方式,試辦閩南語融入教學活動,106年有39個園所試辦,今年估計可達到50所,未來將逐步擴大。

《國家語言發展法》也明確規定,要強化教學資源,培育師資,教育部師資藝教司科長劉鳳雲表示,未來會在師資培育過程中,鼓勵師培大學開設閩南語及客語課程,鼓勵師資生修讀,並參加語言認證,取得教師資格,另外,有關在職教師的部分,則鼓勵教師參加學分班或研習,為自己增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