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語言發展法」三讀通過 鄭麗君:歷史性一刻

3月行政院通過「文化內容策進院設置條例草案」,文化部長鄭麗君期待能在立法院臨時會通過審查,表示「組織已經規劃好了,不會是從零開始,也不是一個陽春的法人,而是政策的接軌。」(圖:中央社)
3月行政院通過「文化內容策進院設置條例草案」,文化部長鄭麗君期待能在立法院臨時會通過審查,表示「組織已經規劃好了,不會是從零開始,也不是一個陽春的法人,而是政策的接軌。」(圖:中央社)


立法院今天(25)三讀通過行政院所提「國家語言發展法」,明定保障台灣各固有族群的自然語言和台灣手語的傳承、復振及發展,以尊重我國語言文化多樣性。文化部長鄭麗君表示,這是歷史性的一刻,未來文化部將依本法,優先推動面臨危機的各國家語言傳承與再發展,保障語言的多樣性,並讓國人都能以使用自己的母語為榮!#央廣記者江昭倫報導#

文化部長鄭麗君表示,文化部從(民國)105年即開始研擬「國家語言發展法」草案,感謝朝野立委共同支持,讓「國家語言發展法」三讀通過,這是台灣歷史性的一刻,有助於維繫包括手語在內的台灣多元語言文化發展,保障各族群母語使用者的教育、傳播與公共服務權利。

鄭麗君:『(原音)我想這是台灣歷史性的一刻,因為台灣是多元語言文化國家,訂定這個法律就是希望能夠維繫台灣多元於言文化的傳承及發展,並且保障各族群母語使用者者,在教育、傳播及公共福利平等的,我們期待讓每個國人以實用自己的母語為榮。』

鄭麗君強調,「國家語言發展法」的立法重點,在於建構國家語言調查機制及資料庫、保障學齡前國家語言學習機會、規劃國民基本教育各階段國家語言課程及學習資源、保障國家語言傳播權、同意公廣集團設立族群專屬頻道、補助與獎勵民間推廣國家語言等相關規定,但並非指定「官方語言」,而是從文化發展的角度,確保面臨傳承危機的族群語言得以保存、復振及平等發展,未來文化部也將定期召開國家語言發展會議,優先推動面臨傳承危機的國家語言的傳承與再發展。

此外,教育部108年課綱實施後三年,也會依本法鼓勵學生在學校學習自己的母語,但並非強迫,也希望幼兒能以沈浸式教學方式學習族群的自然語言。

鄭麗君表示,「國家語言發展法」三讀通過是台灣多元文化發展里程碑,在台灣這塊土地上,每個語言都是美麗的語言,都需要好好保存與傳承,也是為世界文化多樣性,盡我們守護語言文化的一份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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