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 交部:半年內難成立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天(18日)針對成立院級的「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邀請交通部及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進行報告。不過飛安會雖提出設置計畫,但交通部長賀陳旦卻認為,半年內難以成立,結果遭到多名立法委員輪番砲轟,但賀陳旦仍主張,不宜以單一全國性的委員會來把關所有的海陸空交通事故。 台灣現行交通運輸事故的調查,除了重大航空事故是交由行政院3級機關「飛航安全委員會」進行獨立調查之外,其餘道路、軌道及海事案件都分由交通部所屬機關,各自邀請專家學者成立任務編組進行調查。 為此,多名立委先後提案,要求成立院級的「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以免交通部「球員兼裁判」。不過,飛安會18日在交通委員會報告時,雖提出「運輸安全委員會」設置計畫草案;但交通部運輸研究所的報告卻認為,受限於組織預算及人員編制,建議強化現有機關事故調查的專業性及獨立性即可。 為此,立委李昆澤質疑交通部長賀陳旦過去曾和前行政院長林全允諾,要成立院級的運輸安全委員會。而且飛安會成立後,台灣近10年渦輪噴射定翼機全毀事故率確實由每百萬離場3.18次降為0.58次,較世界平均事故率0.7次還低,證實成立超然獨立的機關確有必要。 對此,賀陳旦答詢表示,他認為半年內難以成立,而且所有的海陸空事故也不宜用一個全國性的單一委員會來把關。賀陳旦說:『(原音)我覺得眼前應該在半年、一年之內,我們可能還沒有辦法來成立,(李昆澤:部長我要提醒你,衛福部在民國105 年針對死因的結果統計分析,運輸事故死亡人數在105年是3,245人,佔了事故傷亡人數的45%!)但是這樣的事故,它是不是用一個全國性的單一委員會來做為事故調查的唯一把關?恐怕還是應該要檢討。』 賀陳旦進一步指出,長期的國家運輸安全委員會至少需要3年的過渡期來規劃,眼前在政府現行的用人制度下,想長期留住專業的人才確實也很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