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小校長犯多起性侵 監委批監督失靈糾正南投縣府

南投縣某國小劉姓校長涉嫌性侵10名學生、性騷擾3名學生,監委深入調查發現,多名資深教育人員知悉卻未依法通報處理,南投縣府也未依權責要求該校長停職,監督機制嚴重失靈,今糾正南投縣府。(蔡雯如攝)
南投縣某國小劉姓校長涉嫌性侵10名學生、性騷擾3名學生,監委深入調查發現,多名資深教育人員知悉卻未依法通報處理,南投縣府也未依權責要求該校長停職,監督機制嚴重失靈,今糾正南投縣府。(蔡雯如攝)

南投縣某國小劉姓校長涉嫌性侵10名學生、性騷擾3名學生,本月遭監察院彈劾。監委深入調查發現,多名資深教育人員知悉卻未依法通報處理,南投縣府也未依權責要求該校長停職,監督機制嚴重失靈,糾正縣府外,也促請行政院跨部會通盤檢討勾結權力人士、師師相護的包庇文化,速謀受害者平反及賠償機制。

監察院指出,南投縣某國小劉姓校長任教約34年,任教足跡跨及新北市與南投縣,南投縣府截至去年底清查,受理被害人有29人,進入性平會調查有23人,認定曾性侵10名學生、性騷擾3名學生,監院7日彈劾通過,移送懲戒法院審理,14日通過該案調查報告。

監委葉大華、王麗珍及張菊芳指出,有15件性平案件因距今超過30年,已逾刑事責任之法定追訴期,而本案在去年吹哨人出面前,南投縣府相關通報系統沒有任何一筆紀錄,但事實上有多名資深教育人員早知該案,該校長與女學生未保持適當界線與分際,也非新聞。

監委也舉例,該師1996年幫學生補習時,曾牽手、撫摸、擁吻學生,雖學生有告知父母,但經當時的校長、主任及地方民代協調後,該師僅有調離導師職務、學期結束調校等處置;有學生2003年指控該師有性騷猥褻等問題時,該校校長也未「性騷擾及性侵害申訴委員會」研處,僅有口頭告誡草率結案,當年學生輔導調查紀錄更被當成機密,「代代相傳」鎖在歷任輔導主任抽屜。

監委指出,違失教育人員多數是資深教師或校長,但因歷任師長師師相護,形成包庇的文化與校園結構,且未有吹哨者出現,導致案件被延宕處置,凸顯南投縣府長期對教育人員落實性別事件通報處理及監督機制的嚴重失靈。

另外,去年案件揭露後,縣府也僅要求該校長請假,遲至監察院通過糾舉案才停止職務,衍生該校長意圖干擾調查、掩蓋事實,甚至找民代施壓的狀況,另外南投縣警局2015也從網路文章得知該案,但最後僅以未有當事人相關資訊等理由辦結,敏感度顯有不足。

針對校園不適任校長處理方式,監委認為,教育部早已知悉不適任校長的處理困境,卻未積極修法處理,直至MeToo運動改革浪潮出現,性平法修法才使狼師校長無法被輕縱。

監委呼籲,教育部應監督學校落實執行性平新法,清查包庇狼師校長的教職人員職責,以及留意校長結識地方有力人士的狀況,行政院也應會同教育部、法務部、衛福部等機關,研謀修法及因應改善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