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手保險專題》無明確收入 職網選手難投保

網球好手莊吉生(左)與許育修2月初在台維斯盃力抗法國隊。(本報資料照片)
網球好手莊吉生(左)與許育修2月初在台維斯盃力抗法國隊。(本報資料照片)

對於運動員出征國際賽的保險配套,先前台維斯盃網球賽也有球員提出詢問,女網名將謝淑薇在男籃國手劉錚發文指出球員保險問題時,也留言:「什麼!你們竟然還有保險!!!」體育署長鄭世忠5日則安排中華網協與選手教練的座談會,由競技運動組長藍坤田主持會議,希望訂下組訓選手權益的SOP。

網協祕書長王凌華表示,國民體育法有為代表隊選手保險的規定,網球協會各級別的國家代表隊均有依規定保險,但職業網球選手收入主要是比賽獎金,和可領球隊薪水的籃球、羽球、桌球等項目選手不一樣,因為要以球員合約薪資計算可能損失來訂出理賠範圍,職網選手無法提出明確的收入金額,就很難投保。

王凌華並說,目前台灣只有明台一家保險公司承辦運動競賽失能險,網協也在台維斯盃、金恩盃等國際團體賽前要為球員投保,不過保險公司也有規定投保的基本人數限制,台維斯盃、金恩盃一次出賽最多5、6名球員,距離保險公司最低門檻有段距離,網協也只能透過體育署居中協調,詳細過程,還是體育署那邊會比較清楚。

王凌華強調,在可行範圍內,協會一定會為代表國家爭取榮譽的職業選手投保,但因卡在選手無法提出薪資所得,目前國內保險公司無法對職業網球選手做出「短期失能險」的保單,還須向國外保險公司提出再保,評估後才能產生保單。

體育署5日召開座談會,王凌華親自出席,針對近5屆台維斯盃選手及教練提出的相關建議做出善意溝通及回應,雙方達成3項共識。其中選手權益部分,未來徵詢台維斯盃選手出賽意願時,將同步提供肖像權使用、賽事盈餘分潤、保險內容及選手參與之活動等權益資訊,讓選手第一時間掌握,並簽訂協議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