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計畫通】2024銀髮族、無障礙旅遊國旅補助出爐!資格、金額、如何申請一次看!
交通部觀光署鼓勵旅行業者結合國內各項無障礙設施及多元化景點資源,於2024年1月1日起推出全新國內旅遊補助方案,符合條件的旅行社可檢附相關文件,逕自向觀光署申請國內旅遊補助。65歲以上銀髮族每人每日補助500元,每團最高補助15,000元;身心障礙者一日遊每人補助1,200元,二日遊每人補助1,500元,每團最高補助5萬元,現已開始受理旅行業者申請。
銀髮族及無障礙旅遊推廣
「交通部觀光署輔導旅行業辦理銀髮族旅遊補助要點」及「交通部觀光署輔導旅行業辦理無障礙旅遊補助要點」等要點規定,有關旅行業者申請補助手續、補助金額、應檢附文件資料、申請團數上限及受理申請期限等,可參考以下專區。
◎交通部觀光署行政資訊網「銀髮族及無障礙旅遊推廣」網址:https://admin.taiwan.net.tw/businessinfo/FilePage?a=138
✽銀髮族團體旅遊補助對象
銀髮族,指旅遊行程出發當日已年滿65歲者。受補助對象,應依相關稅法規定申報所得稅。
✽銀髮族團體旅遊補助金額
以每一銀髮族旅客每日最高補助500元計算,每團補助旅行業者最高15,000元,每年以補助10團為限。(目前還未有國內自由行補助)
✽銀髮族團體旅遊補助條件
銀髮族團體旅遊補助對象為旅行業者,將延續過往機制,符合以下條件資格者可申請補助:
A.旅行業者如辦理6人以上國內團體旅遊,銀髮族旅客達全團2分之1以上
B.旅遊天數應為2天1夜以上(4天以上得安排2天放假日)
C.須全團全程安排住宿於依法取得觀光旅館業執照之觀光旅館或取得登記證之旅館及民宿
D.旅遊行程須使用合法交通工具(限台鐵、高鐵、客船、飛機、遊覽車或租賃小客車)
✽銀髮族團體旅遊申請補助方式
旅行業應於旅行團行程結束翌日起30日內,並至遲於當年度12月20日前(以郵戳為憑)檢附下列文件,向交通部觀光署申請撥付補助款:
(一)旅行業辦理銀髮族旅遊補助款撥付申請表。
(二)行程表、旅行業責任保險單(證明書)、旅客名單(須經保險公司核章,並應註明隨團人員,隨團人員不予列入補助人數計算)、租用車輛行照影本。
(三)65歲以上旅客相關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四)交通費之原始憑證:遊覽車、租賃小客車費用之發票或單據;臺鐵、高鐵、客船之票根或購票證明;機票費用憑證(有票額之登機證明)、或有票號之團體購票證明加航空公司(或代售票務中心)核章之旅客名單、或有票號之代收轉付收據加航空公司(或代售票務中心)核章之旅客名單。
(五)國內住宿原始憑證及檢附合法旅宿業登記文件影本(須為觀光旅館營業執照、旅館業登記證或民宿登記證)。
(六)領據、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總經費支出明細表。
(七)切結書:書面切結所檢附內容一切屬實,未有向其他機關申請同項目費用補(獎)助、虛報、浮報或有申請文件不實等情。
◎檢附文件應提供原始憑證者,不得以影本或代收轉付收據代替。但航空團體機票得以代收轉付收據代替。
✽無障礙團體旅遊補助說明
無障礙團體旅遊補助方面,為進一步提升身心障礙人士參與旅遊活動意願,建立身心障礙人士陪伴者出遊機制,改採每日定額補助基準。觀光署推出新版補助措施,針對身障旅客及陪伴者交通、住宿補助或手語翻譯員提供補助費用,安排多元特色旅遊行程。
✽無障礙團體旅遊補助對象
無障礙團體旅遊補助對象為旅行業者。每年每一旅行業者最多補助25團,每團最高補助5萬元。
✽無障礙團體旅遊補助金額
A.無障礙團體旅遊補助依行程天數、對象,給予不同額度度的補助款,聘請1位手語翻譯員,每人每日補助最高2,000元。
B.旅行業者若辦理身心障礙人士旅客達3人以上之國內團體旅遊,一日遊者,補助金額以每一身心障礙人士旅客1,200元、必要陪伴者1人1日300元作為計算;二日遊以上者,則每一身心障礙人士旅客每日1,500元、必要陪伴者1人每日500元。若團員屬聽、語障或合併聽、語障之多重障礙者旅客達2人以上,另外可申請聘請手語翻譯員費用補助,每團最高補助總額5萬元。
✽無障礙團體旅遊補助條件
符合以下全部條件即可向交通部觀光署提出申請:
A.每團身心障礙人士人數達3人以上。
B.全程住宿為「依法取得觀光旅館業執照的觀光旅館」或「取得登記證的旅館及民宿」。
C.行程須使用合法交通工具(限台鐵、高鐵、客船、飛機、遊覽車或租賃小客車)。
D.如申請聘請手語翻譯員一人費用補助,每團屬聽、語障或合併聽、語障之多重障礙者旅客應達2人以上。
✽無障礙團體旅遊申請補助方式
欲申請無障礙團旅補助者,需在旅行團結束翌日起30日內,至遲於2024年12月20日前(郵戳為憑),檢附以下資料向交通部觀光署申請補助款:
A.旅行業辦理無障礙旅遊補助款撥付申請表
B.行程表、旅行業責任保險單(證明書)、旅客名單 (須經保險公司核章,並應註明隨團人員,隨團人員不予列入補助人數計算)、租用車輛行照影本 (如為無障礙車輛,須為營業用且設有輪椅區、升降設備或活動坡道等相關設備)
C.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
D.交通費之原始憑證。
E.國內住宿原始憑證及檢附合法旅宿業登記文件影本。
F.領據、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總經費支出明細表。
G.切結書。
H.如申請必要陪伴者之補助費用,應檢附該身心障礙人士旅客及其必要陪伴者共同簽署之切結書。
I.如申請聘請手語翻譯員之補助費用,應檢附聘請該員之領據、手語翻譯技術士證影本及符合第三點第四款之障礙類別證明文件。
✽旅行業申請補助注意事項小提醒
◎旅行業申請補助,須由總公司申請,一件掛號郵件以一家旅行業申請為限,每一家旅行業申請案件超過可申請件數者,依出團日順序先後為優先審查順序,逾限者不予審查;無法判斷先後者,交通部觀光署得逕為認定。
◎一律以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掛號方式郵寄為限(寄至:106433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四段290號9樓「交通部觀光署收」),其他方式概不受理,並依受理日期為審查先後順序,受理申請補助經費達預算額度上限時,即停止受理申請。
◎注意事項:
►未檢附應備文件者,或經審查需補正或相關文件資料、憑證認有疑義者,得要求限期補正、說明或提供相關證明文件;逾期未能補正、說明或提供相關證明文件,或經審查不符本要點規定者,不予補助,逕予駁回補助申請。
►申請補助所檢附之相關文件資料或憑證如為外國語文,應另檢附中文譯本,未依規定檢附者,交通部觀光署得不受理。
►旅行業申請補助,如重複申請同項目費用補助,應繳回已領取之補助款。如有借名、虛報、浮報或申請文件不實者,所有之申請案一概不予補助;已補助者,撤銷或廢止其補助,並應依所定期限繳回已領取之所有補助款,後續之申請案亦不再受理,已受理者亦不予審查;如有涉法律責任者,將依相關法律規定辦理,並得依情節輕重停止受理補助對象嗣後申請其他獎補助款一至三年。
►補助經費由交通部觀光署編列年度預算支應,如當年度預算用罄時,交通部觀光署得公告停止受理申請。
資料來源:交通部觀光署
資料整理:Vin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