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擴權法三讀 媒體人憂:迫使企業「公開」營業機密

政治中心/台北報導

立法院三讀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條文重點包括總統到立院國情報告將成憲政慣例外,立法院新增調查權及聽證會,明定官員不得反質詢、拒絕和虛偽答復等藐視國會行為,違者最重可處20萬元罰鍰,並移送監察院彈劾,以及依法追訴刑事責任。賦予個別委員調閱機敏資料的權力,且法條範圍不只政府機關,還涵蓋法人、團體以及社會上有關係人員。不但有媒體人擔心,像台積電營業秘密會不會也被索取,轉手洩漏中國?歐洲商會也曾發布文章,提醒會員類似疑慮。

農業部長 陳駿季:「如果用藐視國會這樣一個,因為它沒有定義,所以可能未來在回答的時候,可能導致沒有辦法非常順利,去解釋我們的政策。」

談到剛通過的國會擴權法案,農業部長陳駿季難掩憂心。因為法案的內容形同架空政府,立法院簡直成了太上皇。

國會擴權法三讀 總統到立院國情報告將成憲政慣例
國會擴權法三讀 總統到立院國情報告將成憲政慣例

不只未來總統必須定期到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即問即答。官員也不得拒絕、虛偽答覆等藐視國會行為,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最高可處20萬元罰鍰。問題是,藐視定義模糊,就連國民黨立委自己都說不清楚。

立委(民)范雲:現在通過了嗎,講一下反質詢的定義,他(吳宗憲)還是沒有講,走下來之後我們幾位委員就說,反質詢定義到底是什麼,羅美玲委員念了他一兩句,他居然指的羅美玲委員說,這就叫做反質詢。」

另外,人事同意權,被提名人拒絕答覆或是提供資料,可罰20萬。立法院新增調查權,設調查委員會與專案小組,得要求政府機關、部隊、法人團體或有關係人提供文件、資料及檔案,如果拒絕隱匿或虛偽陳述,可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另外拒絕出席聽證會或虛偽陳述都可處以罰鍰。如果是政府人員會被追訴刑事責任。就有民眾擔心,未來一般民眾可能得到國會接受調查,甚至還可以要求台積電等企業負責人提供資料,無視企業營業秘密,更怕資料會因此外洩到中國。

國會擴權法三讀 總統到立院國情報告將成憲政慣例
國會擴權法三讀 總統到立院國情報告將成憲政慣例


國民黨主席 朱立倫:「我們要立即針對民眾,希望除弊的事件,不管是雞蛋快篩,不管是疫苗不管是光電,我們都要代表民意揭開真相,查弊到底。」

立委(民) 洪申翰:「你搞這些擴權法案目的是什麼,是要對付你的政敵,其實就對付你的政敵,甚至你的政敵可能不是政府官員,我一樣要抓出來對付你,惡整你,其實我想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狐狸尾巴都已經跑出來了。」

對抗惡法,民進黨團也只能提釋憲反制,奮戰到底。

原文出處:國會擴權法三讀 媒體人憂:迫使企業「公開」營業機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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