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改革引爆萬人抗議!懶人包解析5大法案爭議,通不通過和我們有什麼關係?

近日立法院發生肢體衝突,為的就是國民黨和民眾黨提出的「國會改革法案」,但這些法案到底要改什麼?又為什麼被說是黑箱法案?大家在吵的又是哪一條?今天一一整理成懶人包給大家!

5大國會改革法案

國民黨和民眾黨團提出5大國會改革法案,分別為「立法院調查權及聽證權修正」、「總統國情報告常態化」、「藐視國會罪」、「強化人事同意權」、「正副院長記名投票」等,而這5大改革法案涉及現行法律的修正。

1.總統國情報告常態化

國民黨團提出,總統應該在每年2/1日前向立法院送交國情報告書,並於1個月內進行國情報告,新任總統則是2周內送交報告書,就職1個月內進行報告。同時國民黨也指出,若立委於報告不清楚的地方提問,總統必須「即問即答」,而民眾黨的草案中也提及同樣的修正內容。對此,民進黨認為《憲法》中並沒有賦予「立法院對總統的質詢權」,因此這個法案有違憲的疑慮

國民黨也提出改革,若立委於報告不清楚的地方提問,總統必須「即問即答」圖片來源::Facebook@賴清德
國民黨也提出改革,若立委於報告不清楚的地方提問,總統必須「即問即答」圖片來源::Facebook@賴清德

2.強化人事同意權

目前法規將監察院審計長及委員、司法院大法官、考試院長及委員等人,列入立法院行使人事同意權的範圍中。不過國民黨認為應該將補選副總統、彈劾正副總統和其他獨立機關的人事同意權也入法,另外,未來監察院、司法院正副院長等人事提名改採記名投票,同時要多於全體立委的二分之一,且人事同意審查其不得少於1個月。

3.藐視國會罪

國民黨和民眾黨提出,被質詢人的答覆不得超過質詢範圍,更不能反質詢,同時除了國防、外交等明顯立即的危害,或依法應該秘密的事項,經主席同意外,不能拒絕答覆、拒絕提供資料、隱匿資訊、虛偽答覆或有其他藐視國會的行為,且被質詢人非經立法院院會或各委員會同意,不得缺席。

被質詢人的答覆不得超過質詢範圍,更不能反質詢圖片來源::Facebook@林亮君
被質詢人的答覆不得超過質詢範圍,更不能反質詢圖片來源::Facebook@林亮君

若被質詢人違反以上規定,主席可以制止或命令出席,並要求被質詢人答覆,若經主席勸戒要求仍違反者,可處2萬以上20萬以下的罰鍰,並限期改正,若逾期不改正可以連續課處罰緩。至於違反規定的政府人員可經院會決議,移送彈劾或懲戒。公務員於立法院聽證或接受質詢時,若做出虛偽陳述者,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20萬以下罰金。

4.立法院調查權及聽證權修正

國民黨和民眾黨主張,調查委員會或調查專案小組行使調查權時,可以要求政府機關、部隊、法人、團體或是社會上有關係的人員,在5日內提供相關文件、資料和檔案。法人、團體或是社會上有關係的人員若違反以上規定,在立法院調閱文件、資料和檔案時拒絕、拖延、隱匿不提供者,可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鍰,並可以按次處罰到改正為止。政府機關或公務人員違反規定,則可以經過立法院院會決議,移送監察院提出糾正、糾舉或彈劾。

調查委員會或調查專案小組行使調查權時,可以要求在5日內提供相關文件、資料和檔案圖片來源:pexels
調查委員會或調查專案小組行使調查權時,可以要求在5日內提供相關文件、資料和檔案圖片來源:pexels

5.正副院長記名投票

由國民黨立委羅智強提出的「立法委員互選院長副院長辦法」修正案,認為立委代表人民行使政治權利,選舉立法院正副院長應該要記名,讓選民知道自己選出的立委支持誰擔任正副院長。

為什麼被說黑箱法案?

法條沒公開?還是根本沒人看?

苗博雅就指出,國民黨和民眾黨在表決前,並沒有對社會公布要通過的法條圖片來源:Facebook@苗博雅 MiaoPoya
苗博雅就指出,國民黨和民眾黨在表決前,並沒有對社會公布要通過的法條圖片來源:Facebook@苗博雅 MiaoPoya

台北市議員苗博雅就指出,國民黨和民眾黨在表決前,並沒有對社會公布要通過的法條,同時這些國會法案在委員會時並沒有經過逐條的實質討論。而且共有28個版本送到院會,在517開會前,沒有人知道藍白到底要表決通過哪一版,直到517早上才提出最新版本,而當天立委來不及詳細閱看,也沒時間逐條辯論,就連官網都來不及公布就要表決,在表決時,立法院長韓國瑜取消宣讀法條的程序。藍白動用人數優勢表決「停止討論」,讓苗博雅痛批「請問立法過程弄成抽盲盒,是對的嗎?」不過其實委員會有過三次公聽會,同時經過審查法條的討論,不過民進黨全部提出散會動議,但條文則還是全部被保留送出委員會。國民黨立委陳菁徽也表示,所有待審議、各個版本的國會改革法案,通通都在立法院官網中的開會文件,完全可以提供讓所有民眾下載觀看,痛批民進黨明知法案都有公告,還可以睜眼說瞎話。

舉手表決不公平?還是議事規則規定?

陳菁徽指出是因為民進黨立委使用暴力,所以韓國瑜只得依據《立法院議事規則》第35條裁示「舉手表決」圖片來源:Facebook@陳菁徽醫師
陳菁徽指出是因為民進黨立委使用暴力,所以韓國瑜只得依據《立法院議事規則》第35條裁示「舉手表決」圖片來源:Facebook@陳菁徽醫師

至於表決當天,立法院長韓國瑜宣布以「舉手表決」的方式進行,不過上一次舉手表決已經是35年前。在進行時又因為連續表決,取消清點人數,造成投票人數和立委人數對不上,加上現場混亂,人都來來去去,失去準確性,也遭痛批黑箱作業。至於舉手表決,陳菁徽則指出是因為民進黨立委不斷蠻橫搶奪表決卡,又想要利用投票時暴力霸占主席台所以韓國瑜只得依據《立法院議事規則》第35條裁示「舉手表決」。

有爭議的條文?

在這5個法案中,最有爭議的的就屬「立法院調查權及聽證權修正」、「藐視國會罪」這兩項。

1.藐視國會罪

藐視國會罪中指出,被質詢人的答覆不得超過質詢範圍,更不能反質詢圖片來源:Facebook@王世堅
藐視國會罪中指出,被質詢人的答覆不得超過質詢範圍,更不能反質詢圖片來源:Facebook@王世堅

藐視國會罪中指出,被質詢人的答覆不得超過質詢範圍,更不能反質詢,也不能拒絕答覆、拒絕提供資料、隱匿資訊、虛偽答覆或有其他藐視國會的行為。不過「反質詢」的定義為何並不清楚,也許只要被質詢官員的回答不如意,或質詢官員主觀認為態度不佳,恐怕都會被扣上藐視國會的帽子。

2.立法院調查權及聽證權修正

至於立法院調查權及聽證權修正這一條中提到,「調查委員會或調查專案小組行使調查權時,可以要求政府機關、部隊、法人、團體或是社會上有關係的人員,在5日內提供相關文件、資料和檔案」,民進黨議員林亮君就指出,這條法案通過就表示未來企業的機密資料、一般百姓的隱私,立法院都可以要求你交出來,不配合就罰到你怕,「有了這個天條,藍白立委就可以恣意得到所有他想要的資料,天底下沒有他們不能知道的事。」

這次國會改革法案風波,各黨派都有自己的說法,通過的法案或許和我們沒有直接的關聯,但還是很有可能在未來造成影響,大家也要多方了解分析,未來得靠自己掌握!

主圖來源:Facebook@林亮君、Facebook@陳菁徽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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