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改革釋憲案言詞辯論前夕 翁曉玲批:部分大法官「裁判兼球員」

在憲法法庭下週將針對國會改革法案釋憲展開言詞辯論前夕,中華民國憲法學會、台灣行政法學會及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共同主辦座談會,透視本次釋憲案的諸多疑點。(圖: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提供)
在憲法法庭下週將針對國會改革法案釋憲展開言詞辯論前夕,中華民國憲法學會、台灣行政法學會及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共同主辦座談會,透視本次釋憲案的諸多疑點。(圖: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提供)

國會改革法案釋憲案6日將進行言詞辯論,訴訟立院代表、國民黨立委翁曉玲今(2)日表示,與該法案相比其他國家法制處罰已經較不嚴厲,通過至今也沒有產生任何影響,也不可能違憲。她批部分大法官「裁判兼球員」,發言如政府的訴訟團隊,罔顧人民幸福。

中華民國憲法學會、台灣行政法學會及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今日共同主辦座談會,邀請前司法院副院長蘇永欽、律師李念祖、國民黨立委翁曉玲及多位憲法學者與談。蘇永欽說,本案比較特殊之處在於時間壓力很大、又涉及很多憲政機關的衝突,可能都史無前例;同時還在很短時間內走完這些程序,目前很快就已經走到受理釋憲、並做出暫時處分,這也是過去不管在速度或各方面都是少見的。

翁曉玲表示,相較其他國家法制,此法處罰規定已較不嚴厲,且通過至今不足一個月,也沒有產生任何影響,何來重大損害之影響?對大法官仍做成暫時處分裁定深表遺憾,相信將在6日言詞辯論充分討論各條文是否違憲。

翁曉玲批評,少數大法官發言已讓人覺得「裁判兼球員」,宛如政府的訴訟團隊,無法超越政治、超然中立。她呼籲大法官回歸憲法解釋仲裁者角色,不要再為聲請機關事先找理由,否則即使做出裁判,能讓人民幸福嗎?

法律學者陳清秀說,「違憲審查」儘管是近代立憲國家的重要機制,但為了避免僭越立法機關權限,司法機關在審查法律違憲時,應該尊重立法機關的立法權限。他也批評憲法法庭對國會改革法案作出暫時處分的裁定內容,似乎純粹都以「概念法學思維」進行邏輯推論,在利益衡量上過度保障其他機關職權及人民私有權益,反倒忽略國會調查權所追求的「國家重大公益」,導致無法確保國會調查權的有效行使,恐怕不符合憲法保障「主權在民」的精神。同時相關裁定又未考量總統以「少數國民」支持取得統治權,「不顧民意」執政違反民主作風,不符合民主國家「多數決」原理以及「民意政治與責任政治」的基本精神。(張柏仲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