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改革釋憲案 憲法法庭今審暫時處分

憲法法庭於今(10)日開庭,審理國會改革法案的「暫時處分」案,4個憲政聲請機關共派12人出庭,其中聲請的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派代表3人,包括柯建銘、吳思瑤和鍾佳濱,而立法院則由立委吳宗憲、翁曉玲、黃國昌代表出庭。行政院及總統機關代表不到庭,由訴訟代理人出庭。

至於藍委點名7名大法官政治立場偏頗須迴避釋憲案,最後以立法院名義向憲法法庭聲請,認為司法院長許宗力與大法官許志雄心證已成,且有強烈立場及偏頗之虞,因此應聲請迴避。憲法法庭昨傍晚以「僅屬立法院主觀之意見 」為由,裁定兩案都駁回。

許宗力與許志雄都是因為當年319槍擊案真調會條例衍生的「釋字第585號」,其過去相關發言、立場被質疑,但憲法法庭認為,立法院未提出任何足以懷疑2人無法公正審理的具體事證。此聲請迴避案,2人都沒參與裁定。

據憲法法庭公告準備程序預定表,聲請人4機關與立院的陳述各30分鐘,每個聲請機關可指派3名訴訟代理人,等於4個機關只能分到7.5分鐘陳述意見,相對方立法院則有30分鐘。

司法院指出,書記廳截至昨下午為止,彙整所收到陳報名單的資料,共計12人出庭,實際出庭者以今天開庭時報到名單為準。

其中民進黨立院黨團出席代表為柯建銘、吳思瑤、鍾佳濱,訴訟代理人為陳一銘、陳鵬光、方瑋晨。行政院機關代表不到庭,訴訟代理人為教授陳信安、律師李荃和與賴秉詳;總統不到庭,由律師洪偉勝擔任訴訟代理人;監察院由祕書長李俊俋出席,訴訟代理人為律師李元德。

今下午2時將進行公開準備程序,就暫時處分必要性及其範圍,聽取各聲請人及指定相關機關立法院陳述意見,開放部分旁聽與全程直播。

此外,立法院日前黨團協商結論決定同意由國民黨團推薦2人、民眾黨團推薦1人,擔任本次聲請案(含暫時處分部分)的立法院機關代表,分別為翁曉玲、吳宗憲及黃國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