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改革》藐視國會罪怎認定?綠委憂加重檢方負擔 法部次長:立院決定好再移送偵辦

立法院明(28)日院會將繼續審議國民黨、民眾黨團擬具的國會改革法案,預計將處理關於官員答詢虛偽陳述可處刑責的《刑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對此,民進黨立委鍾佳濱今(27)日於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質詢時質疑,未來藐視國會罪也屬非告訴乃論罪,任何人只要看到詢答影片,認為官員有虛偽陳述之嫌都可以向北檢告發,恐會造成檢察官疲於奔命,更會分散目前應將重心置於打詐、辦案量能吃緊的檢警調力量分散。

由國民黨、民眾黨團共提再修正動議主導的國會改革法案,迄今《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多數修正條文均已通過二讀,預計明日將續審未及處理條文,並審議藍白共提的《刑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再修正動議,擬增訂第5章之1「藐視國會罪」的專章,並明定公務員於立法院聽證或受質詢時,就其所知的重要關係事項進行虛偽陳述,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20萬以下罰金。

憂加重警檢調負擔 鍾佳濱:虛偽陳述非看影片能判斷

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今日上午審查關於詐騙刑罰提高的《刑法》部分條文修正案,鍾佳濱於質詢時提到,當人民表達期盼加重詐騙的刑責時,其實希望的是抓得到並非關得久,因此期盼未來檢警調能夠放更多精力於打擊詐欺,而詐欺罪屬非告訴乃論,檢警調辦案量能已很吃緊,若此時《刑法》又增加其他的罪責,恐讓檢警調的力量分散。

鍾佳濱指出,依照藍白共提的《刑法》部分條文修正案,與詐欺罪相同均屬於非告訴乃論罪,若一旦通過三讀入法並成立,未來檢察官只要看到國會詢答影片,若發現有虛偽陳述就需要主動偵辦;不過,徐錫祥表示,非告訴乃論依法是檢察官若知曉有犯罪嫌疑就需主動偵辦,但犯罪嫌疑需集合很多證據,「光是這個虛偽,檢察官不是當事人,他不曉得當事人講得內容是不是真實。」

鍾佳濱再指,立委在國會質詢難道會問不重要的事項?而草案中的3個條件限制,包括所知、重要及有關係,這樣的條文規定,檢察官有辦法看詢答影片就有能力判斷?但徐錫祥重申,「我們檢察官不太可能看影帶,就有辦法去定義,沒有辦法判斷,而且我們對於國會的尊重,理論上來講會讓國會自己去先做決定,看他有哪些資訊、證據,將來可能會要地檢署偵辦。」

人人都可按鈴告發 鍾佳濱:恐分散檢警調打詐量能

鍾佳濱進一步指出,依照現行《刑事訴訟法》規定,犯罪被害人得提出告訴,而依藍白共提的《刑法》部分條文修正案,藐視國會罪的被害人是國家,立委若主張藐視國會就只能提起告發,但質詢的立委、看影片的民眾、看新聞的閱聽眾,只要覺得有藐視國會之嫌都可以告發?對此,徐錫祥則說,任何人只要覺得有犯嫌都可以告發,而只要有人告發,地檢署都會分案偵辦處理。

「每個人民都可以去北檢按鈴告發嗎?」鍾佳濱質問,現在社會大眾殷殷期盼的應是檢警調集中力量,透過立法院修法加重詐欺罪的刑責後,讓檢警調去幫人民去除大害,倘若只因政治上立場、意見或言論不同,看到立法院詢答影片認為有虛偽陳述的問題,就可以去按鈴告發,「你覺得會不會造成我們檢察官的疲於奔命?」

更多風傳媒獨家新聞:

‧ 一文看懂》我會被罰20萬嗎?國會改革增訂罰則,誰可能觸犯藐視國會罪?

‧ 一文看懂》被調查不一定能請律師?表決3天3夜還在二讀 國會改革進展一次看

‧ 事實查核》擴大國會調查權恐讓軍事機密外流?藍白修正版本與現行條文差在哪?

更多風傳媒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