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暴動案百餘人定罪 恐有機會聲請再審

空軍退役中校布洛克(Larry R. Brock)被控參加2021年1月6日國會暴動,遭妨礙國會程序重罪定罪後提出上訴,華府聯邦上訴法院三位民主黨籍法官組成合議庭1日裁決並未推翻定罪事實,但認定下級法院法官確有失誤,對布洛克加重量刑(sentencing enhancement)處以較重刑罰,因此發回重新量刑(resentence)。

華盛頓郵報分析,聯邦上訴法院的裁決可能讓100多名因參加國會暴動而遭判刑的罪犯,有機會向法院聲請再審。

合議庭法官雖然維持布洛克的定罪判決,但認為下級法院法官以「嚴重干預司法行政」為由加重量刑的作法確有疏失,因為條款並不適用於布洛克在國會大廈的犯罪行為。

約有100多名參加國會暴動的民眾,都因為這項條款而被加重量刑,布洛克上訴裁決出爐後,將有機會對於刑責聲請再審。

戴著綠色頭盔,身穿戰術背心的布洛克,在議場內被媒體拍下身影,成為國會暴動指標人物。布洛克後來被判處坐牢兩年,今年12月可望服刑屆滿。

不過,聲請再審不代表一定能獲得較輕量刑。

加重量刑讓法官能夠判處比最高刑責更重的懲罰,不過在華府聯邦法院,法官判刑時通常選擇刑責範圍裡較輕的懲處。法官也強調,不管是否納入加重量刑,判決結果其實都一樣。

從被告角度來看,聲請再議可能面臨風險。

報導指出,一名遭到輕罪起訴的國會暴動暴徒以技術問題要求再審,雖然成功推翻原本的坐牢60天刑責,卻被法官重新判處60天有期徒刑,理由是對於犯罪事實毫無懺悔之意。如今全案仍在上訴中。

為多名國會暴動被告擔任辯護律師的烏恩格瓦斯基(Edward Ungvarsky)說,再審時被告獲判較輕刑責的機會很高。

華盛頓郵報分析,上訴法院的裁決對於認罪協商同樣產生重大影響。聯邦檢察官原本可以用來逼迫被告接受認罪協議以避開庭審的交易籌碼,已經消失。

上訴法院在先前判決中指出,「妨礙公務程序」條款並不適用於國會暴亂暴徒的銷毀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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