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暴動 帶頭衝進國會男判刑53個月 賠償國會2000元修補受損文物

2021年元月6日國會暴動,被指控衝進國會、帶動他人仿效的第一人史巴克斯(Michael Sparks),27日被聯邦法官判處53個月徒刑。

47歲的肯塔基州人史巴克斯,今年3月法院陪審團宣判,檢方起訴他的六項罪名成立,包括妨礙警察執行公務、阻礙國會認證2020年總統大選結果。

聯邦法院法官凱利( Timothy Kelly )本月稍早依檢方建議,宣判妨礙國會執行官方任務(國會認證大選結果)的罪名不成立。檢方是根據最高法院的有關裁決提出建議。不過,凱利27日宣判時說,他仍認為史巴克斯有妨礙國會認證選舉結果的意圖。

凱利判處史巴克斯坐牢53個月,另賠償2000元給國會修補受損文物。判處四年半的徒刑,比司法部對本案的求刑基準15-21個月嚴重。緩刑官也建議21個月即可,偵辦檢察官則求刑57個月。

史巴克斯鄭重地對法官說,他仍認為2020年總統選舉被「偷走」,美國如今淪為「暴君統治」,至於傷害警員、造成警民衝突的局面,則「絕非我的本意。」

暴動現場的錄影紀錄顯示,「驕傲男孩」成員沛左拉(Dominic Pezzola)敲開國會大樓窗戶後,史巴克斯第一個衝進國會;一進入國會,他就和國會員警尼可斯(Victor Nichols)當面對峙。聯邦助理檢察官艾倫(Emily Allen)說,若非尼可斯「英勇地自我克制」,沒有拔槍守護國會,史巴克斯一闖進去,可能當場就成為槍下亡魂,釀出「死亡悲劇。」

尼可斯聲淚俱下陳述當時的驚駭和事後的痛創。他請法官將史巴克斯繩之以法,因為第一個衝進國會,引發了「連鎖反應」--一波接一波的暴亂。法官也認為史巴克斯對其他暴徒產生「壯膽、鼓動」作用,因為錄影顯示,至少一名暴徒猶豫不前,看到史巴克斯開了先例才跟進。

凱利對他說,「你進去後,他也進去,然後一個接一個,一大堆人也跟著闖進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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