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職權修法暫時處分 準備程序庭雙方交鋒近3小時

針對國會職權修法,民進黨立院黨團、行政院及總統賴清德、監察院聲請釋憲以及暫時處分,憲法法庭10日進行準備程序,4大聲請人與相對機關立法院,在暫時處分的必要性與急迫性陳述上,激烈交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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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機關代表主張釋憲聲請不合法,憲法法庭不應受理,但聲請人則強調,違憲一下下都不可以。

指定相關機關立法院代表吳宗憲說:「機關聲請憲法訴訟必須就行使職權,跟所適用的法規範內容,牴觸憲法才能聲請,我們主張總統聲請不合法。」

聲請人總統訴訟代理人洪偉勝強調,「鈞庭要思考的事情其實很簡單,就是到底違憲可不可以一下下、一點點就好,我想答案是清楚的,就是不可以。」

聽完各自表述,大法官尤伯祥則直接點名民眾黨立委黃國昌,詢問立法院對於如果總統的拒絕接受國情報告的邀請會有什麼樣的回應?立法院是否會反制總統人事權?強調這攸關憲法法庭考量有無符合暫時處分的「急迫必要性」。

指定相關機關立法院代表黃國昌回應,「總統不來,立法院什麼事也不能幹,不是單純的立法院邀他來,然後立法院任何1個黨團,片面的就可以決定來了以後會發生什麼事情。」

洪偉勝說:「為什麼需要鈞庭宣告暫時處分的真正理由?因為一旦總統被邀請到立法院國情報告,會發生什麼事情,沒有人能夠擔保,而這正是急迫性。」

針對行政院訴訟代理人陳述意見時,引用媒體報導批評立法院過大,吳宗憲直接反擊。

聲請人行政院訴訟代理人李荃和說:「對比右邊年初立法院在野黨團總召,喊話說要讓執政黨找不到人當部長,猶言在耳,我們不禁要令人對於國家機關未來運作感到憂心。」

指定相關機關立法院代表吳宗憲則回應,「聲請人的訴訟代理人,他以新聞網的報導用語來當作法規範憲法審查的論述依據,其實這極為荒謬,這在普通法庭也不會見到。」

兩造雙方在憲法法庭上攻防快3個小時,而大法官對於暫時處分的裁定時間範圍,依照規定並沒有期限,是否會裁准暫時處分,各界都在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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