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職權修法釋憲暫時處分 4聲請機關派12人出庭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9日電)憲法法庭將於明天開庭討論國會職權修法暫時處分案,司法院指出,4聲請機關共派12人出庭,其中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派代表3人、訴訟代理人 3人,行政院及總統機關代表不到庭,由訴訟代理人出庭。

司法院指出,書記廳截至今天下午為止所收到陳報名單的彙整資料,共計12人出庭,實際出庭者以明天開庭時報到名單為準。

司法院指出,4個聲請機關包含民進黨立法院黨團、行政院、總統賴清德及監察院,其中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出席代表為柯建銘、吳思瑤、鍾佳濱,訴訟代理人為陳一銘、陳鵬光、方瑋晨;行政院機關代表不到庭,訴訟代理人為教授陳信安、律師李荃和與賴秉詳;總統不到庭,由洪偉勝擔任訴訟代理人;監察院由秘書長李俊俋出席,訴訟代理人為李元德。

針對國會職權修法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憲法法庭就4案聲請暫時處分定10日下午2時行公開準備程序,就暫時處分必要性及其範圍,聽取各聲請人及指定相關機關立法院陳述意見。

此外,立法院日前黨團協商結論決定同意由國民黨團推薦2人、民眾黨團推薦1人,擔任本次聲請案(含暫時處分部分)的立法院機關代表,分別為立委翁曉玲、吳宗憲及黃國昌。

司法院日前公告國會職權修法暫時處分準備程序旁聽證核發及網路直播相關事項,因憲法法庭座位有限,開放32席供民眾旁聽,並提供延伸法庭40席旁聽席,民眾可於當天下午1時15分起請領旁聽證,至額滿為止。(編輯:張銘坤)1130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