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職權修法 行政院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1) (圖)

國會職權修法26日生效,行政院27日由法規會主委沈淑妃(右2)及委任律師李荃和(右1)到司法院遞交釋憲及暫時處分聲請書,司法院表示將依法定程序處理。

中央社記者王飛華攝 113年6月27日

國會職權修法  行政院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1) 國會職權修法26日生效,行政院27日由法規會主委沈 淑妃(右2)及委任律師李荃和(右1)到司法院遞交 釋憲及暫時處分聲請書,司法院表示將依法定程序處 理。 中央社記者王飛華攝  113年6月27日
國會職權修法 行政院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1) 國會職權修法26日生效,行政院27日由法規會主委沈 淑妃(右2)及委任律師李荃和(右1)到司法院遞交 釋憲及暫時處分聲請書,司法院表示將依法定程序處 理。 中央社記者王飛華攝 11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