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職權法生效 政院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

【記者郭穗台北報導】國會職權修法法案27日生效,民進黨立院黨團26日天遞交釋憲及暫時處分聲請書。行政院法規會主委沈淑妃27日在律師陪同下,到司法院遞交釋憲及暫時處分聲請書,司法院表示將依法定程序處理。

立法院於今年5月28日三讀通過國會職權修法相關條文,行政院提出覆議遭立法院否決,總統於6月24日公布,國會職權修法法律已於6月26日生效。

行政院長卓榮泰說,考量修法程序有重大明顯瑕疵,牴觸憲法第一條揭示的民主國原則等問題,規範內也有諸多違反憲法權力分立原則、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正當法律程序原則、比例原則,且侵害民眾基本權利等情況。2024/0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