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調查權首案!「鏡電視專案小組」成立 民進黨轟違法違憲集體離席抗議

立法院交通、司法與法制委員會召開聯席會議,商討鏡電視調查小組運作要點等事宜,民進黨立委怒轟違法違憲,最終集體離席表達抗議。陳祖傑攝
立法院交通、司法與法制委員會召開聯席會議,商討鏡電視調查小組運作要點等事宜,民進黨立委怒轟違法違憲,最終集體離席表達抗議。陳祖傑攝


國會職權修法上週生效,立法院交通委員會跟司法法制委員會今(7/3)日召開聯席會議,討論成立「鏡電視申設及後續弊案爭議」調查專案小組,過程中多名民進黨立委抗議聯席會議未經院會交付,認為會議違法,但召委陳雪生仍要繼續開會,所有綠委決定全體離席,並高舉「違法會議,會議無效」等手牌,最終在藍白一致同意下,「『鏡電視申設及後續弊案爭議』調查專案小組運作要點」草案通過。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跟司法法制委員會今天召開聯席會議,討論成立「鏡電視申設及後續弊案爭議」調查專案小組,不過民進黨立委鍾佳濱認為,根據《立法院各委員組織法》第13條,「各委員會所議事項,有與其他委員會相關聯者,除由院會決定交付聯席審查者外,得由召集委員報請院會決定與其他有關委員會開聯席會議」,司法法制委員會確實有接到通知要跟交通委員會聯席,但院會並無交付,所以這會議不合法。

鍾佳濱還說,針對國會職權修法釋憲案,憲法法庭7月10日將就暫時處分案先行召開準備程序,在情況未明情況下要召開調查小組,有違法違憲之虞,讓他怒轟「會議根本亂來!」

不過陳雪生反駁,認為僅有法案或預算案需要經院會交付委員會,召委才可以召開委員會聯席審查,但調查小組沒有要審查法案,因此不適用。國民黨立委吳宗憲也說,《立法院各委員組織法》第13條,條文是「得」由召集委員報請院會決定與其他有關委員會開聯席會議,不是「應」,所以不用報請院會。

民進黨立委們輪流發言砲轟,但陳雪生仍要繼續開會,所有綠委決定全體離席,並高舉「違法會議,會議無效」、「藍白擴權,目無法紀」等手牌,國民黨則高舉「國會要改革,人民要真相」反擊。

民進黨立委全體離席後,藍白立委繼續討論「『鏡電視申設及後續弊案爭議』調查專案小組運作要點」草案,最後只有作出少數文字修正,並通過成立調查小組及運作要點,且推舉吳宗憲擔任小組召集人。

根據運作要點第1條規定,調查專案小組可要求國家通訊委員會(NCC)就本案涉及事項提供相關資料,配合調查詢問等,並依此檢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及《衛星廣播件事法》相關規定。另外,第11條規定,本小組會議召開時,得邀請被調查文件之機開首長率同有關人員列席說明,受邀請者非有正當理由不得拒絕出席及說明。

此外,第14條規定,為行使調查職權,必要時經本小組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五十九條之二規定舉行聽證會;第15條規定,本小組提出調益報告及處理意見,應經本聯席會決議。調查報告書及處理意見未提出前,工作人員、專業入員、保管人員或查閱人員負有保密之義務,不得對文件內容或處理情形予以揭露,涉及依法令應秘密事項者,應予保密,並以秘密會議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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