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法官將上路 投縣首度公開抽選「備選國民法官」

南投縣政府民政處長吳燕玲公布抽選出八百名備選國民法官。(記者蔡榮宗攝)
南投縣政府民政處長吳燕玲公布抽選出八百名備選國民法官。(記者蔡榮宗攝)

▲南投縣政府民政處長吳燕玲公布抽選出八百名備選國民法官。(記者蔡榮宗攝)

將在一一二年上路的「國民法官法」新制,跨出抽選「備選國民法官」第一步。南投縣政府為依法公正、公開選任國民法官,二十三日於民政處辦理第一階段公開抽選,將建立備選國民法官初選名冊八百人。

民政處長吳燕玲指出,將於後年施行的國民法官法已於二0二0年八月十二日由總統公布,該法第12條規定:「年滿二十三歲,且在地方法院管轄區域內繼續居住四個月以上之中華民國國民,有被選任為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之資格。」為備選國民法官的積極資格,又依同法第17條規定,地方政府以隨機抽選方式,選出地方法院所需人數之備選國民法官,造具備選國民法官初選名冊,送交地方法院進行選任程序。

縣府依法依照使用初選名冊之法院為臺灣南投地方法院的需求,以南投縣13鄉、鎮、市為抽選範圍,合計設籍人口數四十八萬七千一百八十五人,其中具備擔任國民法官積極資格者的人口數計三十九萬四千七百一十九人,應從中抽選出的備選國民法官人數為八百人。

二十三日下午於民政處舉行的國民法官抽選程序,由民政處長吳燕玲主持,在宣讀相關流程事項後,為傳達抽選程序的公正、公開性,縣府並依「備選國民法官初選名冊製作及管理辦法」,公開抽選訊息,邀請南投地方法院庭長陳宏瑋、南投地方檢察署主任檢察官李俊毅共同見證,經當場操作電腦程式,以隨機抽選方式選出八百名備選國民法官。

陳庭長說,縣府提報備選國民法官初選名冊後,將由南投地方法院審核小組進一步審核各項消極資格並建立複選名冊,俟國民法官新制啟動,法院受理案件後,再從複選名冊中隨機抽選一定數量之「候選國民法官」,並通知選任期日到庭,屆時再進行詢問,符合資格並被抽選到未拒絕者,始能獲選擔任國民法官。

吳處長表示,落實國民法官制度,將國民多元的視野與經驗納入審判中,幫助司法判決更全面。新制上路後,凡年滿23歲完成義務教育的國民,都有可能被抽選審核成為國民法官,與法官一起坐上法檯上,共同審判司法案件,決定有罪、無罪,以及刑責多重,將開創司法多元對話的新紀元。讓司法專業與外界對話,彼此交流與反思,藉此促進國民與法院間的相互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