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法官法112年上路 宜市好幫手助宣導

有「好幫手」~宣導國民法官法,宜蘭市長江聰淵主持。(圖:宜蘭市公所提供)
有「好幫手」~宣導國民法官法,宜蘭市長江聰淵主持。(圖:宜蘭市公所提供)

▲有「好幫手」~宣導國民法官法,宜蘭市長江聰淵主持。(圖:宜蘭市公所提供)

有「好幫手」~宣導國民法官法。於日昨在宜蘭市公所三樓第一會議室舉行。宜蘭市長江聰淵、宜蘭地方法院書記官長陳淑宜共同主持。一一二年一月一日起國民法官法將正式上路,未來符合「三種」基本資格就有機會擔任國民法官:年滿廿三歲、具有中華民國國籍的國民、在地方法院管轄區域連續居住滿四個月以上;但有「六種」情況,不能擔任國民法官:自身因素,現涉刑案未滿一定期間或被褫奪公權者。身心因素因心智狀態不能或較難與他人溝通,而受到法院監護或輔助宣告。教育門檻,未完成國民教育。案件有關與本案或本案被告、被害人有一定關係者。不能公平,有事證難以公平審判的人等、職業因素,具有法政軍警等特殊職業背景的人等。

市長江聰淵表示:配合宜蘭地方法院宣導需求,也因應疫情期間不便舉辦大型的實體課程,今年,市公所特地提供轄內設置之十支戶外電子看板「好幫手」,免費借給法院推播宣導國民法官法影片,同時,也感謝獲得宜蘭市民代表會主席林智勇的支持及協助,將推播時間加強延長為一個月,讓宣導效益更廣泛及持續。宜蘭市的調解委員非常優秀,未來都有可能被隨機抽選為國民法官,同時也舉辦小規模的說明課程,邀請宜蘭地方法院書記官長陳淑宜,為我們的調解委員介紹國民法官最新進展,在上路前的準備期間,市公所仍會透過各種方式與法院協作,讓國民法官法順利的推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