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法官首判看利弊 審判長:促多元思辨但延長審理時間

全台首件國民法官審理的殺人案今(21)日宣判,經法官和國民法官共同討論後,被告季姓婦人遭判刑7年2個月,低於檢察官求刑的8至12年。

  • ​​6旬婦長期遭家暴持水果刀殺夫 行凶後1小時報案自首

  • 國民法官審新北殺夫案 季婦坦承後悔:還是深愛著他

  • 國民法官審新北殺夫案 季婦被判刑7年2個月

辯方律師葛彥麟表示,判決結果證明台灣是個溫暖的社會,但是否上訴,要與被告討論後才能決定。律師也提到,季婦今日談話中從未提到刑期,「她反而是說,我很後悔,我還是很愛他。」

辯方律師葛彥麟認為,判決結果證明台灣是個溫暖的社會。
辯方律師葛彥麟認為,判決結果證明台灣是個溫暖的社會。

季婦大姐感謝法官與國民法官作出具有同理心的判決,她希望這起案件能讓大眾對家暴的關注,政府能有實質作為,為受虐者提供保護網。

國民法官稱對司法改觀

參與該案的國民法官在記者會上輪流發言,1號國民法官表示,接下這個重任時其實很害怕,也很擔心自己沒有經歷法律教育,就要對一個人判刑。但他說,很榮幸得到這樣的機會,讓他更了解司法審判的過程,「否則一般老百姓根本不知道法院在幹嘛」,他相信國民法官制度能讓台灣司法變得不一樣。

5號國民法官說,以前常聽到人說「恐龍法官」,但這次參與審判後,「我就能體諒法官的難處,以及他所作的判決。」他說,以前看社會案件都是透過冰冷的文字,但實質看到被告、證物、證人等,讓他有不一樣的體會。

備位1號國民法官表示,之前看新聞時,都會納悶「為什麼要審這麼久?」但這次看到大量的文件與證件後,她才終於明白箇中原由。備位1號國民法官並表達一直期待有人退出,具備位候選優先資格的她,就有機會擔任國民法官,「希望下一次能正取。」

審判長黃湘瑩:感謝國民法官提供不一樣的觀點

「其實我事前很緊張,因為我要帶領一群素人作出判決,我擔心他們都不講話,但事實證明是我多慮了。」

審判長黃湘瑩說,自己首次與國民法官合作,因此提醒自己「講話要慢,不可以講太多術語,要講白話。」對於國民法官在本案的表現,她給予相當高的評價,「有時候反而是我們被他們刺激,才想到原來有這樣的可能性。」

黃湘瑩肯定國民法官遴選時取樣來自多元背景,有人是藥師,有人是從事餐飲,「他們會看到我們法官看不到的細節。」,也因立場不同,判決前其實經過多次來回爭辯,也做過一次「匿名假投票」,各自表達對刑期長短的想法。

不過,黃湘瑩也說國民法官制剛起步,不免有些狀況或問題待改善,例如審理時間因此拉長,「因為國民法官的加入,所以來到2天半。」她認為,這起案件比較單純、被告只有1人,證人也只有4位,「未來如果有多位被告的案件,可能就不太適合由國民法官處理。」

她也提到被告的身體狀況不佳,其實她很擔憂,季婦能不能撐過3天審理,「如果她身體不OK,我們就要delay,那就要跟所有國民法官再喬一次時間,變數就很多。」類似的情形未來很有可能發生,對法院也是一個挑戰。

更多公視新聞網報導
國民法官宣判首例 季婦殺夫案判處7年2個月
國民法官首判看利弊 審判長:促多元思辨但延長審理時間
國民法官審新北殺夫案 季婦被判刑7年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