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團擬推花東建設法案 花東交通3法爭議一次看

日前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領銜提出的《花東快速公路建設特別條例》、《環島高速鐵路建設特別條例》、《國道6號東延花蓮建設特別條例》等花東交通3法草案,預計將花東相關建設以特別預算方式入法。

相關草案自3月初由傅崐萁先後提出後,引發經費龐大,且有環境衝擊、違憲等疑慮。

但由於《國6東延》尚未排入討論事項,且《花東快》、《環島高鐵》議程順序晚於國會改革5法等相關草案,因此至24日止尚未審議。

為什麼要推動花東交通3法?

綜合3法草案內容,國民黨立院黨團稱,中央長期以台灣西部地區為主發展交通建設,導致花東地區封閉,投資卻步、居民生活指標落後,整體發展落後西部近40年。

因此國民黨立院黨團以制定特別法的形式,明定全部計畫之建設應予完成,且以10年為上限。

經費來自哪裡?

草案中明定《花東快》建設經費上限為2500億。

《環島高鐵》、《國6東延》2草案僅列出建設經費,除從中央政府編列預算(得以舉借債務或出售政府所持有事業股份方式辦理,不受每年度舉債額度之限制)外,可另由民間、國際招標、國際「主權財富基金」等來源以BOT模式建設等3種管道取得。

但民進黨稱根據高鐵延伸平均造價,環島高鐵需花費1.248兆、交通部初步評估國6東延需穿越中央山脈,所經費約8000億。

有什麼爭議?

經費龐大引議 

民進黨立委吳思瑤日前批評,「以個案的方式來要求編列預算,前無古人、後無來者,傅崐萁行政、立法搞不清楚嗎?他嚴重地違反了交通建設應有的評估程序。」

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表示,這次主打政府零出資,希望推動國內、國際BOT,只要有決心就可以馬上招標。

民眾黨團則稱支持交通建設,但不同意以特別預算方式處理,認為應遵守財政紀律,進行可行性評估,並按照進度分年度編入年度預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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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團憂明訂完成年限 恐衝擊環評時程

數十個環保團體聯合聲明指出,雖然花東交通3法是為了提升花東地區居民的福祉,但相關工程對環境影響極大,尤其花東還有地質、地熱、生態、多地震、多斷層等環境與地質問題,批評3草案忽視可行性評估、環評審議程序所需時程、種種地質、水文與生態評估資料,徑直明定建設完成年限。

在《環島高鐵》草案中被指定為主管機管的國發會,也指出法案明定環島高鐵建設完成不能超過10年,但10年建設期限難以實現,應該務實評估。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理事長暨律師陳憲政批評,草案內容除忽視環評時程外,也無視土地徵收程序、《原住民族基本法》規範。

全球綠人台灣之友會理事李春祥質疑,「若花東3建設條例真的通過,未來在推建設方案時,難道後續要走的國土、土徵、環評、原民等審查都可以架空?相關機關都當作橡皮圖章嗎?」

行政機關稱有違憲之虞

前交通部長王國材表示不反對花東進行建設,但過去所有預算都是經可行性評估、綜合規劃、環評等流程後才編列;國發會則稱現行機制,足以推動建設,不需另立特別條例和基金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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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交通部認為草案明訂所需建設經費上限,有立法權干預行政權的違憲之虞。

立院民進黨團先前曾表示,如果藍白聯手強渡關山,綠委將促請政院呈請總統核可,移請立院覆議,甚至聲請釋憲,針對民主憲政有立即危害的部分聲請暫時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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