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拋國會5大改革含「立法院長選舉改記名投票」 民眾黨回應了

國民黨召開記者會提出國會改革,主張國會正副院長選舉須採取記名投票的國會陽光法案修法。(國民黨提供)
國民黨召開記者會提出國會改革,主張國會正副院長選舉須採取記名投票的國會陽光法案修法。(國民黨提供)

立法院將於2月1日將選出正副院長,國民黨今召開記者會拋出國會5大改革,包含「立法院長選舉改記名投票」。至於身為關鍵少數的民眾黨團,民眾黨發言人楊寶楨回應,26日會開內部黨團會議,持續討論投票意向。

國民黨立委當選人羅智強、翁曉玲與國民黨副發言人呂謦煒,今(23日)召開記者會提出國會改革,除了國會正副院長選舉須採取記名投票的國會陽光法案修法外,同時也主張4項改革,包含「總統赴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成為常態」「各獨立機關乃至行政首長之人事任命及解任應受國會強力監督」「推動國會調查權和聽證權」「制訂藐視國會罪」。

羅智強表示,有關國會陽光法案的立場,將推動公開無記名投票至開放記名投票修法,讓國會正副院長的選舉必須採取記名投票;至於強化國會監督,確實發揮監督制衡力量部分則主張,包含總統總統赴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成為常態;各獨立機關乃至行政首長之人事任命及解任應受國會強力監督;推動國會調查權和聽證權;制訂藐視國會罪。

翁曉玲補充,推動國會正副院長記名投票,在各縣市議會早就這麼做,對正副議長選舉,明定於地方制度法中,允許記名投票,且經過大法官會議確認,記名投票可說是議員對政黨與選民的負責態度,立委同樣也是對政黨選民負責,這是政黨政治合理、合法的作法。翁認為,有關總統到立院國情報告,立法院應於《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15條之一更明確的訂定,強制要求總統每年赴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應該法制化與制度化

有關賦予立委文件調閱權部分,翁曉玲認為,現行制度遠遠不夠,大法官歷任解釋中也都認可立法院可擁有調查權,這也是立法院職權行使時非常重要輔助的權利,希望未來能夠將明文化。至於藐視國會罪,也是未來必須要更加努力推動,予以明文化,才能夠強化立法院監督行政的權力。

對於國民黨拋出5項國會改革,據《ETtoday》報導,楊寶楨回應,26日會開內部黨團會議,持續討論投票意向。「改革比位置重要,我們呼籲藍綠競逐立法院長的人,先回應國會改革訴求,再談職位分配!」民眾黨15日召開記者會向民進黨與國民黨喊話,要求想競逐逐立法院長的人,必須先回應4項承諾,在第一會期完成國會改革。

包含建立「國會調查聽證制度」,完成《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法;強化「人事同意權審查」,NCC主委陳耀祥7月底任期屆滿,人事同意權審查更形重要;強化立委利益迴避規範,立委對自身或家族企業有利害關係的事項,不該參與質詢、協商、法案審議和預算審查,杜絕國家預算流入私人口袋;立法院長應承諾定期公開經費使用,落實公開透明的原則,不能再拿機密當藉口而逃避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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