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擬修法廢除「核電延役申請期限」!環團:政治淩駕安全專業

國民黨立委擬修法廢除核電廠「延役需5年前申請」的時限,對此,由多個環團組成的「全國反核行動平台」今(25)日召開記者會表示反對。   圖:新北市核能安全監督委員會提供(資料照)
國民黨立委擬修法廢除核電廠「延役需5年前申請」的時限,對此,由多個環團組成的「全國反核行動平台」今(25)日召開記者會表示反對。 圖:新北市核能安全監督委員會提供(資料照)

[Newtalk新聞] 國民黨立委擬修法廢除核電廠「延役需5年前申請」的時限,對此,由多個環團組成的「全國反核行動平台」今(25)日召開記者會批評,草率修法是政治淩駕安全專業,且此修法最大障礙不是法律規範,而是老舊機組是否堪用、耐震係數是否足夠等問題。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吳怡玎與立委當選人李彥秀、羅智強23日召開記者會,宣示未來江推動修法解套核電廠延役,針對《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六條修正,修正後不設定延役申請期限,由主管機關審核,在加強檢視核能安全無虞後運轉,同時達到國際氣候承諾目標與解決國內能源需求攀升。

不過此舉被「全國反核行動平台」中的環保團體批評。其中環團之一《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秘書長崔愫欣指出,《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於民國92年制定公布,目的正是為了管制核子反應器設施,確保公眾安全,而設定5年延役申請期限,但目前核二、核三已是屆齡除役的老舊核電廠,若延役最大障礙不是法律規範,而是老舊機組是否堪用、耐震係數是否足夠等問題,批評王鴻薇等人是「政治淩駕安全專業」。

而《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職律師蔡雅瀅則表示,核二廠半徑30公里居住550萬人口,萬一發生核子事故,政府根本沒有能力撤離安置;而還在運轉的核三廠曾多次因設備老舊發生過漏油失火,不應冒險延役,且案修法只能改變研議期限,但無法挪走緊鄰核一、二的山腳活動斷層和穿越核三廠的恆春活動斷層。

另外,《野薑花公民協會》理事長陳雪梨也提到,台灣豐富的地熱完全能取代核電,只要務實從事探測,引進國際先進的鑽井、取熱、發電技術,就能在數年內為台灣帶來GW(百萬瓩)級的電力,與核電廠相比,投資相對小且及速度快,未來也能逐步取代化石燃料。

因此「全國廢核行動平台」呼籲,新國會開議後,朝野各黨在討論核電是否延役之前,應優先提出核廢料處理的政策與法案,並喊話民進黨政府,請堅守對人民非核家園、能源轉型的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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