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諷何博文「被搓的最大顆湯圓」慘了! 2發言人和黨一審判賠35萬

前民進黨新北市主委何博文去年參選立委時,告發國民黨「搓湯圓」搓掉名嘴羅友志,但時任國民黨發言人蕭敬嚴、林家興卻在臉書調侃何是「被黨內搓的最大顆湯圓」、「湯議員」等語,還在國民黨召開記者會稱「何博文的參政史就是一部湯圓的血淚史」等。何博文提告求償600萬元,台北地院判他勝訴,蕭、林及國民黨須連帶賠償35萬元。可上訴。

出身新北市板橋區的何博文去年轉戰新北市淡水區立委選舉,他告發國民黨涉及搓湯圓後,時任國民黨發言人蕭敬嚴去年4/17在臉書貼文反擊,指稱何博文才是「被搓的最大顆湯圓」、「被黨內搓的最大顆湯圓」、「轉戰淡水區難道不是在搓湯圓嗎?這是不是破壞民主制度的行為,是不是被黨內高層搓湯圓?如此鐵錚錚的密室交易行為,連主委自己都可以被當成湯圓搓了」、「才是被搓湯圓的人,是最大顆湯圓,是不是又在自爆選罷法呢?是被搓過來選淡水立委。」

另名時任發言人林家興則在臉書加碼形容何博文「湯議員」,指稱「多次被搓湯圓的何博文議員,湯圓闖江湖,哪能不挨搓?…何博文屢次被喬,可說是越搓越大顆,下次不知道要請誰來才搓得動」。不止於是,林家興還在國民黨粉絲專頁貼文,並合成湯圓和何博文照片,把何博文做成「湯匙中的湯圓」。

兩人隔天還在國民黨開記者會,調侃「何博文自己的參政史就是一部湯圓的血淚史…何博文要參選板橋立委,又被搓被喬,喬到淡水去,最大顆的湯圓不就是何博文自己嗎?」

何博文認為,蕭敬嚴和林家興為國民黨發言人,代表對外發言,卻未盡合理查證義務,還把他臉合成做湯圓圖片,毀其名譽,但向檢方提告不成改提民事訴訟。何博文認為,兩人受僱於國民黨,國民黨也得付賠償責任,因此向3方提告求償600萬元精神撫慰金,並要求將勝訴啟事刊登在蕭、林及國民黨的臉書粉絲專頁。

不過,林家興等人向北院表示,「搓湯圓」是意見評論不是事實陳述,這是政治界常用的台語,指用不合理的協商或威脅利誘勸退對手,指的是何博文的從政路上有勸退他人、被人家勸退或和民進黨談合不在原選區(板橋)參選而轉戰其他區域(淡水)的經驗。他們也認為,相關評論只是提醒何博文要注意板橋區選民的觀感,而且並沒有讓何的選情下滑,不須負擔損害賠償之責。

準總統、民進黨主席賴清德曾至淡水力挺何博文。資料照。廖瑞祥攝
準總統、民進黨主席賴清德曾至淡水力挺何博文。資料照。廖瑞祥攝

而北院認定,兩人反覆指稱何博文被搓湯圓,明示暗示他從板橋轉戰淡水參選是密室交易的結果,違反民主精神,北院審酌,這席對話是在何博文到地檢署告發國民黨搓掉羅友志的時間點出現,時值政黨提名階段,選戰即將開跑,這一連串的話,明顯指涉何博文違反選罷法。

北院認為,何博文是政治人物,被指責成「湯圓」、「搓湯圓」,足以讓一般民眾出現負面評價,而且未經過合理查證就譏諷、嘲笑他,還把他做成「湯匙中的湯圓照」企圖加深閱聽者的印象,這種打擊人格、信用的行為,顯然是出於政治立場對立而做的,出發點並非善意。

北院審酌後認定構成侵權,判蕭敬嚴、林家興要與國民黨連帶給付35萬元的精神撫慰金;至於刊登勝訴啟事部分則駁回,北院認定判決公告後,不特定人都能上網查詢,已經有回復名譽的效果,因此沒有必要在臉書再刊登勝訴啟事。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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