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營事業捲入雲豹能源紛爭 臺鹽:全力配合司法調查

臺鹽綠能公司依合約推動臺南北門漁電共生案場,後續全力配合司法調查。(圖:取自維基百科)
臺鹽綠能公司依合約推動臺南北門漁電共生案場,後續全力配合司法調查。(圖:取自維基百科)

針對立委質疑雲豹能源以紙上公司轉一手,從臺鹽綠能搬走上億元一事,臺鹽公司今(19)日發聲明澄清,臺鹽綠能與下包廠商之商業合約,由恩富資本支付費用予臺鹽綠能,再依據與縱橫家簽訂之合約條件分期支付費用,臺鹽綠能並無損失,日後將加強內控,並全力配合司法調查,以維護公司及股東權益。

臺鹽表示,臺鹽綠能107年起與外商「恩富資本」簽約合作台南北門漁電共生案場,之後外商在台灣登記成立「恩富資本台灣太陽能有限公司」。雙方簽訂之合約包括「申設勞務」、「土地管理」、「場域設計」等,其中「申設勞務」合約中之「電業籌設」,由支付款項的外商恩富資本以指定價格由雲豹能源辦理。後依雲豹能源建議,改跟縱橫家公司簽約辦理電業籌設。

臺鹽說明,依照合約,由恩富資本支付費用予臺鹽綠能,再依據與縱橫家簽訂之合約條件分期支付費用。經查最後一期款項係因當時縱橫家尚未達成合約訂定該期應達成之條件,且電業商恩富資本亦尚未支付相關費用,臺鹽綠能自然無法支付縱橫家該期費用。後因前述問題解決,臺鹽綠能也完成驗收,才依照合約支付縱橫家最後一期費用。

臺鹽表示,臺鹽綠能與縱橫家所簽合約均訂有相關保密條款,臺鹽綠能無法提供合約。惟經濟部身為臺鹽綠能母公司臺鹽公司的大股東,除日前已要求臺鹽公司將臺鹽綠能與民股股東間交易相關資料移送法務部調查局外,未來,臺鹽公司將加強內控稽核,也會全力配合司法調查,以維護公司及股東們的權益。(陳婉玲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