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營企業獨佔電力市場優缺點?正方、反方火力交鋒
《電業法》剛開始修法時,經濟部曾一度考慮全面開放電力市場,卻引來台電工會激烈抗議,也引發不同立場的辯論。信仰市場經濟的學者認為,台電過去獨佔電力市場,應該要開放民營、甚至台電本身就該民營化,才能促進競爭、使用者才會受惠;另一邊中華電信工會則認為,自由化不是解決問題的萬靈丹,一味競爭最後只會讓使用者成為輸家。
台電獨佔電力市場 開發計畫常落後
有人提出改革,必然是因為某些事碰上瓶頸。訂出非核政策的民進黨政府上台後,立刻出手修《電業法》,除了希望透過開放電力市場引入更多民間力量發展再生能源,也想要藉由增加供給更快速地解決缺電問題。能源局長林全能即坦言,台電一家國營事業負責為全國開發電源,但國營事業組織龐大、又受限政府法規,導致電源開發計畫常落後。相較之下,民間作為更有效率,在籌設電廠過程中遇到難題也更好解決,政府缺電時雖然能找民營電廠(IPP)「救援」,但IPP每次開放政府都要重新設計機制,業者也摸不準政府何時會開放,也無法長期規劃。如果完全開放電力市場,民營業者就能直接開發電源時、不受法律限制。
能源局長林全能即坦言,台電一家國營事業負責為全國開發電源,但國營事業組織龐大、又受限政府法規,導致電源開發計畫常落後。圖為大潭電廠。(取自台電月刊)
淡江大學經濟系教授廖惠珠也說,電力事業過去是規模經濟,大者恆大才有效率;但未來再生能源走向小型化,業者只要出資一、兩億就能插一隻風機發電賺錢。當產業發展模式改變,市場若能產生很多買者或賣者,就適合用自由經濟來運作。
市場經濟派:分拆台電、打破獨佔才能解決問題
要解決國營企業、獨佔市場造成的價格或效率問題,有經濟學者認為,最理所當然的解法就是打破獨佔、以市場機制解決。
台北大學經濟系兼任教授王塗發在立法院所辦的《電業法》公聽會上就指出,電業自由化的真締是開放發電市場自由競爭,如此一來能促使發電業者創新技術,用電戶也能自由選擇供電來源。他認為改革電力市場應一步到位、不要分階段,一開始就要完全開放發電、售電市場,讓任何業者都能自由賣電;所有用戶也應該要立即擁有購電選擇權。
台北大學經濟系兼任教授王塗發在立法院所辦的《電業法》公聽會上就指出,電業自由化的真締是開放發電市場自由競爭,如此一來能促使發電業者創新技術,用電戶也能自由選擇供電來源。(中評社)
與王塗發一起開記者會的台灣環保聯盟也提出環團版《電業法》,提議將電力市場分為發電、輸配電及售電業三個市場,禁止任何公司在不同業別間相互持股、也不可以組控股公司,以確保不同行業別的獨立性。
中經院研究員王京明則從價格角度分析市場自由化的好處。理論上,自由競爭的市場能提升經營效率,目前獨佔市場的台電拆分後能靠分工降低專業成本,電價應會因此下降。但另一方面台電分散成多個企業後也會失去原本的綜效,導致經營成本增加。整體看來,台電喪失綜效、推升電價的程度還是會比因為競爭導致的降價還要低,也就是說在燃料成本不變的情況下,完全競爭的市場的確會讓電價下降。
中經院研究員王京明認為,自由競爭的市場能提升經營效率,目前獨佔市場的台電拆分後能靠分工降低專業成本,電價應會因此下降。(資料照,陳明仁攝)
要達成完全自由競爭的市場狀態,王京明認為關鍵是要有公開的交易市場。王京明指出,市場自由化後,售電業者不能私下和電廠簽定購電價,而是要成立交易市場,並像股票一樣即時公開所有交易價格。如果有集中性的電力交易市場,所有售電業者或用戶就能在市場上依公開價格買電,或是依發電成本搭配不同種類的電力來源,,創造不同的電力商品。好比一度電售5元的狀況下,今日太陽能便宜就多買一些、明日風力便宜了就少買一些太陽能。
台大經濟系教授鄭秀玲:不是什麼商品都能開放競爭
但並非人人支持用開放電力市場來解決所有問題。台大經濟系教授鄭秀玲就認為,公共事業如台電提供的電力是民生必需品,有自然獨佔性,也有規模經濟,不見得開放市場競爭就會比較有效率,因此台電仍該維持國營及獨佔,要推綠能再另外開放再生能源市場就好。她也以英國為例,指英國開放電力市場後、電力公司被法商及港商買下、國家電力掌握在他國手中。此外,當民生必需的電力完全只由業者以成本決定價格,也會導致付不起電費的人的無電可用。
台大經濟系教授鄭秀玲舉例,英國開放電力市場後、電力公司被法商及港商買下、國家電力掌握在他國手中。(資料照,蘇仲泓攝)
鄭秀玲也強調,政府一方面讓台電獨佔,另一方面一定要好好監督、不能放任。好比過去台電在需求管理及智慧電表等議題上都相當被動,也時常傳出官商勾結的問題,顯示還有很多改善空間。
中華電信工會:自由化不是萬靈丹,業者只會削價競爭
信仰市場經濟的人認為,過去由單一國營企業壟斷的市場一旦開放、有新對手加入,價格、服務都會因為競爭變得更低、更好。經歷電信市場從封閉到開放的中華電信工會理事長朱傳炳,則看到市場競爭的弊病,認為市場飽合後業者只會削價競爭,服務品質很有可能下滑,政府也沒辦法強迫業者額外提供公共服務,最後使用者的權利還是被犧牲。
朱傳炳以中華電信為例,過去國營時期以服務為導向,修電話線都免費;民營化後以利益為導向,各種服務要付費,零售卻沒有降價。而電信市場有新公司加入後,業者削價競爭,用戶表面上看來享受低價服務,但整體而言業者多不願意再花鉅額成本投資網路建設,整體電信網路普及成度也降低。
中華電信工會理事長朱傳炳以中華電信為例,電信業者整體而言多不願意再花鉅額成本投資網路建設,整體電信網路普及成度也降低。(資料照,甘岱民攝)
「要自由化可以,但一定要保留國營企業,」中華電信工會理事長朱傳炳因此建議,民營公司以營利為導向,但有公共性的服務不該完全交由營利者負責,因此市場即使開放,也還是要保留1家以服務為導向的國營企業。朱傳炳解釋,國營事業為了確保全國人民都能有相同權利使用水、電、通訊等民生必需品,投資時往往不計利潤、成本,再偏遠的地方都要建設;但多以營利為導向的民營企業,不賺錢就不建設。
與目前政府規劃的廠網分離概念相同,朱傳炳認為最該維持國營的就是電網。朱傳炳說,電網過去都是以國家之力有計劃性的投資、建設,未來也應該要保持,才能提供無差別的網路建設。他也感嘆,中華電信民營化時並沒有特別保留網路部門國營化,其他業者在行動電話市場飽合後就想對固網出手,每年要求中華電信提供免費管線、開放最後一哩,「未來難保電力市場不會發生一樣的狀況。」
「公司除追求獲利外,是否該考慮員工感受?」
朱傳炳不諱言,市場自由化後,體制僵化,組織龐大的國營企業很難與民營競爭。朱傳炳說,民間企業組織較扁平,員工平均年齡低,人事費用也因為人少、或用派遣人力而比較低;相較之下國營企業組織架構疊床架屋,員工又多很資深,經營績效的確比不上民營企業。但他也強調,國營事業員工工作權益比較有保障,人情包袱也比較多,「一間公司除了追求獲利外,是不是也該考慮員工的感受?」
國營企業除了必須比照公務員標準、保障員工權益,另一項經營上的枷索則是身兼執行政策的角色,多數時候也成為政治利益分配的工具。中華電信工會秘書長張麗芬就認為,每次只要政黨輪替,執政者就汰換國營事業經營者以做政治酬庸,但何不指派不為當官而上位的專業經理人、大刀闊斧改革,「台灣的國營事業最大的問題是沒有用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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