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產署攜手麥寮公所 助農漁民合法租用國有地

國有財產署與麥寮鄉公所攜手,農漁民申租土地好便民。(記者劉春生攝)
國有財產署與麥寮鄉公所攜手,農漁民申租土地好便民。(記者劉春生攝)

▲國有財產署與麥寮鄉公所攜手,農漁民申租土地好便民。(記者劉春生攝)

麥寮鄉是雲林縣農漁業發展相當重要的鄉鎮,經調查麥寮鄉有超過兩百位農漁民歷代都使用國有土地,使用面積超一百公頃,但受限於政策及法令規定等因素,遲未能合法承租。立法委員蘇治芬了解農漁民困境後召開多次公聽會反應民眾需求。嗣因法令鬆綁及麥寮鄉公所全力協助出具時間證明,使農漁民合法租用國有土地露出曙光。為盡快協助農漁民申租國有土地,國有財產署中區分署雲林辦事處隨即成立專案小組,並與麥寮鄉公所共同合作,於一0七年九月十二日辦理時間證明核發作業村長及村幹事說明會,並於一0八年間在農漁民所在村莊舉辦多場申租國有土地說明會,協助村民了解申請公所核發時間證明及申請國有地承租之要件及應備書表。

截至一一零年三月三十日止,麥寮鄉公所已核發一百二十四張時間證明(國有非公用土地八十二年七月二十一日前實際使用證明書)。爰此,國有財產署與麥寮公所聯合服務特訂於一一零年四月八日假麥寮鄉後安社區活動中心辦理駐點發約及養殖漁業登記,以簡政便民的方式讓漁民順利取得租約後,可以依據辦理養殖登記,保有相關權益。國有財產署及麥寮鄉公所對於協助認定實際耕作或養殖時間證明文件及協調申租事務等相關單位及人員表達感謝,特地邀請立法委員蘇治芬、雲林縣政府及各級民意代表到場共同見證這歷史的時刻。現場由國有財產署完成第一批約五十案之國有地租約發放後,麥寮鄉公所同時核發第二批時間證明文件,同步由國產署雲林辦事處辦理現場收件服務並提供國有財產相關法令諮詢。國有財產署前已協助口湖鄉、臺西鄉漁民及古坑鄉農民取得合法承租權,收件之後雲林辦事處專案小組將循成功處理模式持續積極辦理,協助麥寮鄉農漁民取得承租權外,也可以申請天然災害補助、農漁民保險等相關福利及權益,讓農漁民安心進行養殖及農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