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產署要求9/30前騰空返還 黃國昌趕工拆違建

黃國昌位於汐止水源路上的透天厝,5樓處有明顯加蓋的鐵皮屋。(民眾提供)
黃國昌位於汐止水源路上的透天厝,5樓處有明顯加蓋的鐵皮屋。(民眾提供)

前立委黃國昌位於新北市汐止區的住家後陽台被指控占用國有地,國有財產署日前發函,要求黃及周邊9戶住家於9月30日前騰空返還土地。有民眾發現,黃國昌今(25)日找來工人拆除違建,而黃的鄰居則抱怨「都是被他害的,要罰錢還要拆屋」。

黃國昌汐止住家有2筆約93平方公尺土地占用國有地,經國有財產署證實,已通知黃繳交使用補償金,並限期騰空返還土地。他曾親口承諾,「依法該怎麼處理,就怎麼處理,會積極面對,不會迴避。」

市議員張錦豪曾PO黃國昌住家2006年與2018年的空拍圖,「除了頂樓不一樣,後方增建物也不一樣,光是違建的面積就超過原本合法的1倍。」暗酸他「蓋好蓋滿」。

國有財產署22日註銷包含黃國昌10戶土地申租,23日再發函給所有承租人,要求下月30日前騰空返還土地。不只黃國昌住家,連周邊9戶鄰居住家,都得拆屋還地,鄰居不滿聲音陸續傳出。有民眾發現,黃國昌近日已找來工人,正拆除住家違建。

關於承租土地問題,環保局表示,依照規定,黃國昌的住家確實位於汐止康皓坑溪的取水口一定距離,依法要受到保護,不可有汙染水源的行為,但過去並未接獲檢舉陳情,也沒有被要求到該處稽查,無法證實黃的住家有汙染行為,黃的住家是否要拆除,還是要由主管機關國產署認定。

地政局說,8月4日有發文黃國昌,要求他須於30天內恢復合法使用,9月7日前若不拆除,將依違反區域計畫法與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處6萬元罰鍰,黃國昌當時陳述意見表示願拆除侵占國有地的違建,但不知道私有地與國有地的界址。

地政局16日會同黃國昌代理人與國有財產署代表確認界址,但因當日下大雨改為21日會勘,確認占用的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