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局:拿三倍券消費記得索取發票

振興三倍券將在15號正式上路。財政部國稅局表示,民眾以新台幣1000元取得價值3000元的三倍券,依規定2000元屬政府贈與,將免納所得稅,但三倍券視同現金禮券,因此商家收到後,仍應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

國稅局表示,無論實體券,或信用卡、電子票證、電子支付等方式,消費滿3000元、領取2000元的數位券,政府回饋的2000元,依「所得稅」規定,屬於補助性質,免納所得稅。但商家收取後,仍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

國稅局表示,由於商家是依實際收入與實際利潤來課稅,因此,收取三倍券和收取現金一樣,都必須依規定來課徵營業稅、營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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