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考違規 逾7成帶手機

考選部統計,近二年各項國家考試應考人違規被扣分情形,以考試中隨身攜帶行動電話最多,超過七成。 考選部在民國一○一年、一○二年,各舉辦了十九次考試,今天向考試院會報告近兩年各項國考應考人違規情形統計及突發狀況因應處理。 考選部統計,這兩年應考人違規扣分原因,都以考試攜帶行動電話最多,一○一年有二○五人占七七‧○七%,一○二年有一五一人占七十‧二三%。 考選部說,其次是,考試開始鈴響前擅自在試卷上書寫,或考試結束鈴聲響畢後仍繼續作答,一○一年廿九人占十‧九%、一○二年卅一人占十四‧四二%;第三為使用未經考選部公告的電子計算器,一○一年三人占一‧一三%、一○二年五人占二‧三三%。以上違規情節扣該科五到廿分。 至於扣考部分,考選部說,以試題註明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卻使用,占最多,一○一年十人占三‧七六%,一○二年七人占三‧二六%;其餘原因包括夾帶書籍文件、在入場證或文具上書寫與考試有關文字等。另外,因過失未繳交試卡不予計分,一○一年有一人,一○二年有二人。 考選部認為,應考人違反試場規則,多屬無心之失,從考試中隨身攜帶行動電話違規件數從一○一年的二○五件減少到一○二年的一五一件,降幅廿六‧三四%,顯見只要監場人員逐節提醒,應可大幅降低違規比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