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待援 絕不要滯留車道

中國時報【鐘武達╱彰化報導】

韓姓男子11日駕車在國道1號台中王田路段,發生自撞車禍停放路肩,卻在下車時遭後方車輛撞擊當場慘死。當車輛在國道拋錨時,要如何自救?再度引發各界關注,國道三隊交通組長賴協駿提醒,車輛在國道拋錨無法移動,別先急著下車,在車道上停留,務必先注意後方來車情況後,再迅速移往安全處所待援。

賴協駿表示,汽車在行駛途中,無論因機件故障或其他緊急狀況無法繼續行駛時,都應滑離車道在路肩停車待援;待援期間除了要顯示危險警告燈,更要在故障車輛後方50公尺至100公尺處設置車輛故障標誌提醒後方來車注意。

此外,如果車輛因故在車道上無法移動,車上人員絕對不要慌亂並隨時注意後方來車,並迅速在車輛後方100公尺處擺放故障標誌警示,且所有人員應移動到安全處所等待救援;高速公路上安全處所,包括「路肩」、「避車彎」、「緊急電話亭」、「中央安全島」以及「外側邊坡」。

賴協駿強調,車上人員待援過程,絕對不要在車道上停留,應下車並站在護欄外側以保安全;如果位於高架橋上或邊坡旁,應站在故障車前方保持安全距離,並面向車道隨時注意後方來車。拋錨車主可以撥打1968專線尋求拖救服務,或可利用1968 APP聯絡客服人員尋求幫助。

「提高警覺很重要!」賴協駿提醒車主,行車過程如果發現車況異常,像是水溫過高、故障燈號亮起等狀況,就應立即將車開往路肩停放並待援;切勿心存僥倖繼續行駛,才能避免讓自己曝露在險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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